01/09/2026 16:23

《中國要聞》財政部、稅務總局: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股息紅利不再免稅,稅率20%

摘要 意見回饋
免責聲明

本內容由人工智能根據現有市場數據及新聞來源生成,僅供參考。其內容不代表《經濟通》之觀點或立場,亦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鑒於AI生成資訊可能存在錯誤、遺漏或偏差,用戶應自行核實相關內容或諮詢專業意見後再作出投資決定。《經濟通》對因依賴本內容而導致之任何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

▷ 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股息紅利按20%稅率徵稅
▷ 新政策2026年9月1日生效,廢止1994年免稅條款
▷ 外商投資企業須代扣代繳稅款,未扣繳者次年6月30日前補繳
  財政部、稅務總局今日發布關於外籍個人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指,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適用20%稅率。本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第二條第(八)項(註:「下列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同時廢止。

  公告指出,外商投資企業向外籍個人支付股息紅利時,應當代扣代繳稅款,並於支付所得的次月15日內申報納稅。外商投資企業未扣繳稅款的,取得股息紅利的外籍個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外籍個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

  內地自1994年起對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在改革開放初期,該政策對吸引外資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執行過程中,一些企業通過先變更為外商投資企業,再大規模分紅轉移資產並套享免稅優惠。

*專家:恢復徵稅更顯公平,實際稅負不會增加*

  《央視新聞》引述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副院長李旭紅指出,從稅制公平的角度來看,同樣是投資者,從一個被投資企業分配到股息紅利時,如果外國投資者可以免稅,而中國投資者卻需要繳稅,這顯然是不夠公平的。

  同時,隨著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不斷推進,外資進入中國更關注法治環境、市場規模、產業配套等整體營商環境,繼續依靠內外資不平衡的稅收政策吸引外資,與當前的新形勢和新要求已不相適應。

  專家表示,歐美主要國家實行居民個人全球所得徵稅制度,外籍個人股東在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取得股息紅利所得時,即便在中國享受了免稅優惠,還需要向其母國補繳相應稅款。取消該項免稅政策後,外籍個人在中國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以抵免其向母國繳納的稅款,實際稅負不會增加。
《經濟通通訊社1日專訊》

獨家優惠【etnet x 環球海產】用戶專享全場95折,特價貨品更可折上折。立即使用優惠代碼【ETN1WWS】,選購五星級酒店級海鮮► 立即瀏覽

A股
即時報價
全文搜索
Search
最近搜看
關稅戰
貨幣攻略
More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