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3Text: Yan Law
【勞工法例】公司迫清假,打工仔只能被休息?(附2018、2019請假攻略)
話咁快2018年就過咗一大半,小編最近就聽到唔少朋友話要計下點「清假」好,皆因朋友間公司唔畀員工帶假去下年,所以焗住攞假放(如果有錢嘅話都可以去下旅行,冇錢嘅話就唯有喺屋企hea)。如果唔係「大限」一到,剩餘嘅有薪年假就會蝕晒畀公司。
(《愛·回家之開心速遞》截圖)
問題嚟喇,啲有薪年假明明係打工仔辛勞工作得到嘅「報酬」,理應想點放就點放。究竟僱主係咪真係可以喺合約訂明,員工每年必須清晒該年嘅大假呢?
小編睇返《僱傭條例》,原來僱主真係可以「話晒事」,叫員工放假就放假,不過前提係要提早14日以書面通知員工放取年假嘅日期!但要留意返,如果僱主同員工之間曾議定較短嘅通知期,則不在此限。(即係有短冇長!)
所以各位打工仔,趁住自己仲有得say,拿拿臨揀定自己嘅心水日子放假啦!即睇2018年仲有咩請假攻略!
重陽節(請4日放9日)
今年重陽節放10月17日(星期三),只要請埋10月15、16、18、19,加埋前後2個周末,就可以放一個9日長假期!
2018年聖誕節連元旦(請4日放11日)
唔想係香港跨年?咁就要mark實年尾嘅聖誕節連元旦假,只要請12月24、27、28、31日,再加2個周末,同埋2019年1月1日,就可以由12月22日跨年放到2019年1月1日,去轉長旅行絕對冇問題!
揭下頁睇埋2019請假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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