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倡設37個農業優先區涉980公頃,環團批撇除北都優質農地
農業優先區顧問研究結果出爐,建議界定37個「農業優先區」,涉北區、元朗、大埔及離島約980公頃土地,其中擬用作農耕的,近9成屬私人土地。環團批北都內的優質農地幾乎全被撇除,亦質疑能否確保「農業優先」。
漁護署文件指出,截至2023年底,全港共有約4000公頃曾經或現時用作耕種的農地,其中約730公頃為常耕農地。顧問研究根據上述的篩選準則,建議界定37個「農業優先區」,共涉及約980公頃土地,其中約760公頃擬用作農耕,約220公頃為支援農耕的現有道路和農業配套設施等。
建議的「農業優先區」選址分別位於北區、元朗、大埔及離島,皆是傳統上一直有耕種活動的地區,在上述的760公頃農地中,約80公頃屬政府土地,另外約680公頃則屬私人土地。
為落實「農業優先區」建議,政府擬發布「政策聲明」,以行政方式闡明政府界定「農業優先區」以保留優質農地作長遠農業發展的政策目標及相關土地位置,讓公眾知悉政府在有關用地上「農業優先」的政策,為日後政府和私人在考慮有關土地用途提供指導方向。
研究建議政府推出3項支援措施,促進優先區長期耕種,包括農業復耕及配對計劃、政府農地租賃計劃及農業持續發展基金特別計劃。署方又會推動都市農業,在合適的休憩用地設置以商業形式運作的都市農場。
環團︰北都內的優質農地幾乎全被撇除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表示,不少北都優質農區未納入「農業優先區」,如羅湖沙嶺、上下山雞乙、大埔田等,認為未能做到城鄉共融,並質疑政府沿用現有措施支援優先區,包括配對復耕計劃及農業基金,不解優先區較其他農地有何優惠措施,並敦促推出新措施協助保存農區的水土資源。
北區區議員、打鼓嶺鄉事委員會主席陳月明表示,優先區涉及北都農地,如蓮麻坑、沙頭角、八鄉、下白泥一帶農地,只是不在新發展區內,認為優先區旨在保持農業可持續性,估計漁護署物色優先區時曾確保不涉及發展區,讓業權人對發展農地作其他用途「死心」,亦讓農戶及有意投身農業者放心投資和加大規模。
撰文:經濟通採訪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