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直擊】簡列機構改革方案:新建國家監察委員會 合併銀保監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提請人大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議案,簡列如下:
機構改革方案議案下,將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不再保留銀監及保監。圖為中銀監 (資料圖片)
部門調整:新建國家監察委員會
(一)組建自然資源部。不再保留國土資源部、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二)組建生態環境部。不再保留環境保護部。
(三)組建農業農村部。不再保留農業部。
(四)組建文化和旅遊部。不再保留文化部、國家旅遊局。
(五)組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不再保留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不再設立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組建退役軍人事務部。
(七)組建應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八)重新組建科學技術部。
(九)重新組建司法部。不再保留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十)優化水利部職責。不再保留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及其辦公室。
(十一)優化審計署職責。不再設立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
(十二)監察部並入新組建的國家監察委員會。不再保留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
機構調整:銀監保監合併
(一)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二)組建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不再保留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三)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不再保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四)組建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
(五)組建國家醫療保障局。
(六)組建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不再保留國家糧食局。
(七)組建國家移民管理局。
(八)組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不再保留國家林業局。
(九)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
(十)調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隸屬關係。
撰文:兩會採訪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