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2016
時尚這東西,我懂個屁!
「時裝嘅嘢,你識條鐵咩!」是2015年香港最流行的一句廣東俗語,換成國語說法是 「時尚這東西,你懂個屁!」此話含強烈諷刺成份,是用來諷刺某些被追捧的潮流或衣裝打扮。其實時尚這玩意,我一直以來都不會去參與,很偶爾才會買一兩件品牌服裝,但不會追捧潮流。我穿A&F的T-恤,就不時被朋友嘲笑我只會賣弄身材而忽略自己是時裝人的身份,但我依然固我,因為沒有人比我更瞭解我自己是一個什麼人。正如有些時尚達人,他們也不理會旁人指指點點,堅持他們衣不驚人誓不休的穿衣打扮。我只不過在不時尚和時尚之間,選擇了前者。
何謂時尚,這是有雞還是有雞蛋先的問題,沒有標準答案。因為當一些著名時尚達人的衣著也不時被外界嘲笑的時候,「時尚這東西,你懂個屁!」這話應該由誰來說最有說服力?是少數服從多數,還是全球70億人口裡的少數時尚達人才有資格?2015年剛過去,時尚圈每天都有新事物發生,正所謂「一百歲死不去也有新聞」,而有兩大所謂潮流產物及打扮,真令我不得不跟自己說「時尚這東西,你懂個屁!」還記得2013年 Céline推出過一款fur slippers,深得一眾時尚達人歡心,但我卻認為是繼Crocs之後,這個世紀最醜陋鞋子。而2015秋冬,人氣火紅的Gucci亦推出了一款長毛fur鞋子,零售價是2262美元,這設計比 Céline的版本更像野熊的腳,若配上長毛fur服裝,完全可以去迪士尼樂園扮野熊。不過美國百貨公司Nordstorm在兩小時內便售罄。覺得這毛鞋時尚的人,我不能理解,我更加不能理解Alessandro Michele為Gucci設計了這麼多漂亮服裝,何以出現這一款鞋子設計。
另外去年在街上發現不少男生,都將褲管摺起來到小腿位置,再穿上一對白色長襪子(見附圖)。相信這打扮是繼2014年Normcore風潮後的延續,當時街上一眾時尚達人都以白襪子搭配Nike或adidas拖鞋,形成一股潮流。而去年的摺褲管露出白色長襪子的男裝打扮,其實是由時裝秀男模打扮衍生出來。但時裝秀的模特兒styling,又真的適合一般大眾市民嗎?我眼見,是盲目跟風,為了時尚而標新立異的人。半年後,他們都會追捧另一種打扮而不再穿白襪子,這就是他們的時尚潮流。1993年,設計師Marc Jacobs和Anna Sui引發了一股grunge look熱潮,當年歌后王菲也作grunge look打扮。但Anna Wintour、Carlyne Cerf De Dudzeele和超模Linda Evangelista卻鄙視grunge look,Anna Wintour的《Vogue》更將grunge look評為90年代最糟時尚。不過20年後,Hedi Slimane的Saint Laurent又再將grunge look帶到時裝舞台。Grunge、Gucci的毛鞋是時尚,還是不時尚,可有標準答案?時尚究竟是什麼鬼東西,太難理解,我真的懂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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