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1
【流產的胎兒也是天使】不想交給醫院,父母該如何與她道別?
早前有一對父母堅持取回已流產的胎兒,但在香港的法例下,胎兒未過二十四周,父母未能取得相關文件,即不能遵一般途徑進行火化或土葬,令該對父母不知所措。有醫生更建議可考慮以寵物善終的方式來處理胎兒,此說法除了觸動經歷流產父母不必要的二次傷害外,還引起社會討論。最終,在天主教香港教區協助及爭取下,該對父母將流產的胎兒埋葬在柴灣歌連臣角天主教聖十字架墳場,一個專為天主教徒安葬流產胎兒而設的紀念花園,又名為「天使花園」 ─ 香港首個專為安葬流產胎的墓園。
可是,若遭遇不幸的父母不是天主教徒,又可以如何處理呢?
那對堅持取回流產胎的父母,心裏必然是百感交集及充滿疑問… 「為何這樣的事會發生在我們身上,為何上天給我們一個機會,但又我們手中奪去這機會呢 …?」 許多同遭厄運的父母,會選擇由醫院處理流產胎。因為醫院會告訴他們,這是唯一可行的方法。可是,有些父母希望得到一個了結。雖然他們知道胎兒沒有了,但也希望可以和未有緣分成為一家人的「它」來個正式的道別。這些父母的心情,相信大部分人都能夠理解。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嘗試從人性化的角度去解決,有沒有其他的方法,可以比現時處理得好?在醫療監管及制度上,有某些底線我們是一定要守的。例如胚胎的成熟周數,在法律上,廿四周以下夭折的就不算是嬰兒,而廿四周以上就算是可存活的嬰兒等等… 這些決定性的基本因數是客觀的。但事後的處理程序及方式,或給我們有更多空間去研究如何做得更好。
這些遭遇不幸的父母希望得到釋懷,隨時間流逝,慢慢克服喪子傷痛,再繼續堅強地活下去。我們可以試想,在醫院處理未足周數的流產胎前,讓這些父母有機會與未能有緣成為一家人的「它」來個道別。例如,醫院提供一個小小的房間,讓父母花點時間,買點小禮物,甚或只是一枝花,來個正式的道別。在醫院處理有關流產胎時,作個別的火化,並簡單把處理流產胎改稱為「告別小天使」,取代現在冷冰冰的「處理醫療廢物」名稱,好讓父母解開心結後,慢慢走出傷痛,重新上路,為將來的生活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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