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8
下屬申請18日大假 上司要求分6次放 (晴報)
去旅行是不少打工仔的工作動力,有打工仔聲稱向上司請假18日,擬到日本賞楓,但上司以公事繁忙為由拒絕,反建議他將假期「分開6次來放」。有人力顧問指,部分行業確有繁忙季節,上司應提早通知同事部分時段避免請假,免得下屬感覺公司無人情味。
有網民表示,早前向上司申請年假,計劃請假18日到日本看楓葉,但上司以該月份公司業務較繁忙,要求他將假期「分開6次、每次放3日」。事主在帖文指,「我話唔得,佢就話我掛住玩,唔顧公司利益!」
部分網民認為,審批假期的主權在上司,要是他不批准,下屬也沒辦法。另有網民教事主向上司反建議,「每天提早一小時放工,扣10小時當一日大假」,不知對方有何反應。
盈力僱員服務顧問高級經理吳慧琪指,曾有員工向上司提出請假,指已購買英超比賽門票及機票,但上司以人手不足為由,拒絕他的假期申請。「這位員工說看英超是他的心願,雙方爭持不下,他決定辭職。」
下屬請假受阻 會感不滿
吳慧琪又指,另有打工仔搶購了廉航平機票,當他向上司提出請假時,起初上司並沒有拒絕,但在Appraisal中指他處事無計劃,跟同事無妥善溝通。吳慧琪表示,許多打工仔明白任職的行業有旺、淡季之分,要是請假方面無妥善協調,若下屬請假受阻,往往會認為是上司投放個人情緒或令雙方有不舒服感覺。她建議,上司可預先跟下屬溝通,說明哪些時期不可放假。
不准連續放7日或已違例
職工盟培訓中心課程發展副經理譚健忠表示,過去罕有聽聞有員工因未能請假而辭職。「例如許多人都想在長假期前後申請年假,自製長假期,上司需要有智慧及公平地批假。」譚健忠又強調,討論區個案的事主本身有10多日假期,而上司不准他連續放7日,或已違反勞工法例,僱員可提出控訴。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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