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9
保育政府總部不能「三缺一」
試想像:保存一套有百年歷史的三件頭西裝,但把背心換了最新款的歐洲名牌潮服。又或保存一套古董茶盅,但把底碟換了當代名家的手繪瓷碟。新的物件本身可能價值不菲,但始終格格不入,只會令古物本身的歷史意義變得殘缺不全!
去年9月,發展局與規劃署公布中區政府合署建築群保育計劃,決定保留相連的政府總部中座和東座大樓,西座則會被拆卸改建為商業及休憩用途。做法之不智,與上述例子沒有兩樣!
古物諮詢委員會本月首次討論是否將政府山(中區政府合署及附近建築群)列為法定古蹟,委員一致同意把政府總部東座、中座、西座一併交由專家小組評估其歷史價值,預計需時一至兩個月。
政府總部東、中、西3座,先後落成於1954、1956和1959年,當日古物諮詢委員會亦有委員指出,3座建築物不能割裂看待,它們是設計師當年刻意作出的一次性規劃和設計,只是由於功能和技術所限,才分3期建築。並認為,政府總部評級應以3座作為一個整體性,而非分開視作單一建築物。
開埠以來,港英殖民地政府在中環建立政治中心,範圍包括現花園道以西,及上亞厘畢道、雪廠街、炮台里等,統稱作「政府山」。當中重要的歷史建築物,包括前身是港督府的禮賓府、曾作為教育司署及最高法院的終審法院,以及聖約翰教堂。迄今經歷170年,政府山的獨特政治和歷史價值毋庸置疑。
政府總部現址亦是政府山布局重要的一環,歷年來先後為定例局(即立法局,等同於現立法會)、布政司署(等同於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及現在的政府總部;直至今年9月添馬艦新政府總部落成才功成身退。假如見證香港管治歷史發展的西座最終淪為地產項目,也實在太令人惋惜!
我們保育歷史文物,應有長遠目光,不要只短視地着眼金錢回報。歷史文物的價值在於其有助建立香港人對這地方的身份認同和歸屬感,這不是可以用金錢換得到的;而且任何歷史建築一旦遭拆卸破壞,便無從補救!或者,我們可借鏡毗鄰的澳門,當地成功保育舊建築物,對旅遊業和城市的形像都有莫大裨益。
希望專家小組能將3座建築物作整體考慮,而非割裂評估。更希望政府早日撤回將西座出售拆卸的決定,因為東、中、西座不能「三缺一」,請別賤賣香港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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