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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0

一邊賺到盡,一邊捐到盡

  新的一年,祝各位讀者虎進金來。

 

  聽到一件真人真事,起初想不明白。話說一個低調有錢人,手握其中一項物業具有十分高歷史價值,對香港很有好處;於是政府相關部門和他商討購買的可能性。但他有點「吊高來買」,價錢遠遠超過地價和土地上的建築物。

 

  從那個政府部門角度看,即使有多大的價值,加上premium ,也有個限度,始終用的是公帑;何況這位有錢人卻不斷調高收購價。即是他開了一個價,部門要開會做研究作決定,到接受他開價後,怎知他又反價;部門唯有又要開會又做研究再作決定,到再接受他出價後,他又一次反價……

 

  如是者反反覆覆,搞了一些日子,當該部問願意付出價錢差不多比他原先出價高出接近35%時,他又再一次反價。這時,他們決定放棄了。

 

  那麼這個故事,何來「複雜」得想不明白呢?

 

  任何人有權決定把自己的東西賣還是不賣、亦有權喜歡以甚麼價錢賣出去,總不能說他反價就是不對。期間沒甚麼道德不道德問題,而是百分百商業決定。

 

  且慢,但當聽完故事的下半部分,便會有點眉目了。

 

  他有錢,不是一般的有錢,是好幾百億身家的有錢;他低調,所以名字沒人認識。好了,他老了,即使有子女,也決定把所有身家捐出來。對,是把所有金錢、股票、物業和土地都捐出來。相信他的後人早已生活得富裕無憂,他亦安排了。

 

  奇怪吧!剛才他不是和政府討價還價嗎?現在竟然把一切都捐出去?搞不通吧。

 

(iStock)

 

  先講完故事再說。好了,怎樣捐呢?是這樣的,他找了另一個相關部門去了解和安排,期間他十分合作,法律程序和文件也跟得十分清楚。整體而言,捐出身家的人最後還是做到他希望做到的安排。

 

  問題來了,他既然要把身家捐出,包括那項具歷史價值建築和相關土地,為甚麼還執著收購價究竟應該多5%,還是10%呢?而且他在準備安排捐出絕大部分身家時,正和另一部門就收購討價還價,這個平行時空如何拿揑?

 

  上午和一個政府部門看看把5億捐給那些慈善機構?怎樣用?下午卻和另一個政府部門為5千萬而爭持,這已經是很難想像了。更難想像的是這5千萬最後還是會捐出去的。

 

  故事的結局是這樣的,因為前一個政府部門決定不提價收購,於是這項交易做不成。這位先生決定把土地招標,但所有想出價買地的人,都怕政府以土地上那建築有歷史價值而劃為歷史建築,到頭來買了回來也沒有用為由,於是紛紛要求業主把建築先行拆卸清理才會出價。

 

  結果,他真的把那建築拆了,亦順利把土地賣出了;不過價錢貼近市價,比之前政府部門願意出價的低35%。

 

  這是一種甚麼邏輯?想得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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