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简介 |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由原青岛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青岛华丰农村合作银行、青岛城阳农村合作银行、青岛黄岛农村合作银行、青岛即墨农村合作银行、胶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平度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莱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胶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九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下简称”九家行社”)合并重组设立,2012年6月15日,经《中国银监会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监复[2012]297号)批复开业,2012年6月26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原九家行社自合并后各自的独立法人资格取消,原有债权债务由本行承继。
本行持有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中国银监会”)青岛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B1333H237020001号,持有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599001594B号。
本行业务主要包含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资金业务及国际业务。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行设有总行营业部1家,分行1个,管辖支行15个,营业机构总数达358个。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拥有2,701家公司贷款客户,超过10万名零售银行贷款客户。本行通过传统的银行网络及电子银行渠道为客户提供服务,其中,电子银行渠道包括自助设备(ATM、CRS、农民自助服务终端(简称“农金通”,下同)和互联网小微云支付终端)、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等。截至报告期末,共投入运行自助设备3,058台,其中ATM416台、CRS428台、农金通130台、互联网小微云支付终端2,084台,并设有全行统一的客服中心。
自2012年6月26日成立以来,本行的业务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在资产质量、资本充足率、运营结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提升。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的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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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 |
董事长: | 王锡峰 | 执行董事: | 于丰星,王锡峰,丁明来 | 非执行董事: | 杨延亮,鲁玉瑞,李庆香,薛健,刘冰冰 | 独立董事: | 潘爱玲,李维安,王少飞,王绍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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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
总股本: |
5,555,616,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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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总股本: |
5,555,616,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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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A股: |
4,926,135,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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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A股: |
629,480,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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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本: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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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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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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