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简介 |
- 集团於2004年6月由大新金融(00440)分拆上市。集团持有四间银行附属机构,包括大新银行、丰 明银行、澳门商业银行及大新银行(中国),透过分布於香港、澳门及中国合共约70间分行之分行网络提供 银行及金融服务,一所证券交易公司,及与SG Hambros Bank合资经营离岸私人银行业务。 - 集团之主要银行附属机构大新银行为重庆银行策略性股东。重庆银行为中国西部之城市重庆市之主要城市商业 银行,营运包括逾100间分行之分行网络。 - 集团主要经营业务概述如下: (1)个人银行业务包括接受个人客户存款、住宅楼宇按揭、私人贷款、透支和信用卡服务、保险业务的销售 和投资服务; (2)商业银行业务包括接受存款、贷款、营运资金融资及贸易融资,其存款来源及融资客户主要是工商业及 机构性客户,亦包括机械、汽车及运输的租购及租赁; (3)财资业务主要包括外汇服务、中央贷存现金管理、利率风险管理、证券投资管理及集团整体之资金运用 管理; (4)其他业务包括未可直接归类任何现有业务部门之营运业绩、集团投资及债务资金(包括後偿债务)之项 目。 |
业绩表现2024 | 2023 | 2022 | 2021 | 2020 |
- 2023年度,集团之股东应占溢利上升15﹒6%至18﹒6亿元。各业务状况如下: (一)利息收入上升64﹒9%,利息支出则增加1﹒6倍,净利息收入增长9﹒9%至48﹒15亿 元。净息差为2﹒01%,去年底为1﹒85%; (二)非利息收入减少55%至11﹒01亿元,占总经营收入18﹒6%,去年底占35﹒8%; (三)经营支出增长5﹒1%至31﹒69亿元,成本对收入比率由去年44﹒2%升至53﹒6%; (四)贷款减值损失为7﹒98亿元,去年底为损失7﹒84亿元,减值客户贷款占客户贷款总额比率 为1﹒94%,去年底为1﹒86%; (五)客户存款及客户贷款(已扣除减值)分别较去年增加3﹒7%及5﹒2%,至2072﹒34亿 元及1419﹒36亿元。经计入所有已发行存款证後,贷存比率为68﹒2%,去年底为 66﹒9%; (六)年内平均流动性维持比率由去年之50﹒4%扩大至64%,资金充足比率及一级资本充足比率 分别为21﹒2%及16﹒9%,去年底分别为19﹒3%及15﹒9%; (七)集团年内於重庆银行之减值拨备5﹒52亿元,并占其净溢利6﹒89亿元,较去年增长 4﹒9%。 |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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