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简介 | |||||||||||||||
- 集团主要於中国从事开采及销售原煤及精煤。 | |||||||||||||||
业绩表现2024 | 2023 | 2022 | 2021 | 2020 | |||||||||||||||
- 2020年度,集团营业额增长12﹒9%至13﹒49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应占亏损扩大6﹒5% 至2﹒7亿元。年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因未能取得足够之合适审核凭证,故核数师对财务报表作出不发表意见; (二)整体毛利增加81﹒1%至6﹒2亿元,毛利率上升17﹒3个百分点至46%; (三)精煤:营业额上升10﹒4%至12﹒01亿元,占总营业额89%,销量增加10﹒6%至 117﹒4万吨,平均售价(扣除增值税)则减少0﹒2%至每吨1023﹒3元; (四)高灰动力煤:营业额增长35%至1﹒09亿元,销量上升16﹒2%至55﹒7万吨,平均售价(扣 除增值税)增加16﹒2%至每吨196﹒5元; (五)原煤:营业额上升40﹒8%至2561万元,销量增长30﹒8%至6﹒9万吨,平均售价(扣除增 值税)增加7﹒7%至每吨370﹒2元; (六)於2020年12月31日,集团之银行结余及现金为3290万元,银行及其他借款总额为 58﹒85亿元,资本负债比率(按银行借款及优先票据总额除以资产总额计算所得)为63﹒7%( 2019年:66﹒4%)。 | |||||||||||||||
公司事件簿2022 | |||||||||||||||
- 2022年11月,集团提出债务重组建议: (一)集团以每股$0﹒631向参与计划债权人发行及配发23﹒43亿股计划股份,占经扩大後已发行股 本50﹒15%,其中9﹒65亿股将配发及发行予初始参与计划债权人,9﹒67亿股予债权人特殊 目的公司,4﹒1亿股予计划代价受托人,以及向参与计划债权人发行本金总额等於应计利息总额的 13╱16的零息债券,余下3╱16将以现金支付,应计利息总额为2432万美元加原定意向书日 期後应计利息金额;2023年3月,发行予初始参与计划债权人及债权人特殊目的公司之计划股份数 目分别调整为9﹒28亿股及9﹒39亿股; (二)集团向债权人特殊目的公司发行2025年到期的本金7880万美元的新美元优先票据,作为对其的 额外保护措施。 (三)集团以每股$0﹒631向中国放贷银行(招商银行除外)发行17﹒94亿股优先股以悉数清偿及解 除集团9﹒48亿元人民币未偿还的转换利息; (四)集团以每股$0﹒631向境内经营债权人发行及配发2﹒83亿股计划股份,占经扩大後已发行股本 6﹒05%,以清偿及解除已订立清偿协议的1﹒49亿元人民币未偿还债务; (五)计划生效後,集团及票据附属公司担保人对计划债权人的计划债权将获免除。 | |||||||||||||||
股本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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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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