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简介 | ||||||||||||||||||||||||||||||
- 集团主要从事污水处理服务,包括: (1)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及建造服务:从事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厂的建造及经营、海水淡化厂建造及提供综合治 理项目的建造服务; (2)供水服务:从事自来水的分销及销售以及提供相关服务; (3)技术及谘询服务:提供有关污水处理及综合治理项目建造的谘询服务,销售设备以及授权使用有关污水 处理的技术知识。 - 集团亦在中国从事城市服务、危险废物处理业务以及回收及重用产品销售。 | ||||||||||||||||||||||||||||||
业绩表现2024 | 2023 | 2022 | 2021 | 2020 | ||||||||||||||||||||||||||||||
- 2023年度,集团营业额上升14﹒1%至245﹒19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应占溢利增长 60﹒5%至18﹒96亿元。年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增加6﹒4%至90﹒01亿元,毛利率下跌2﹒7个百分点至36﹒7%; (二)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及建造服务:营业额增长2﹒2%至140﹒24亿元,占总营业额57﹒2%,毛 利微增0﹒5%至56﹒6亿元; 1﹒中国大陆:年内实际总处理量为59﹒25亿吨,其中53﹒77亿吨由附属公司贡献。於 2023年12月31日,集团於中国大陆拥有运营中之934座污水处理厂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 以及42座再生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再生水处理厂之每日运作总设计能 力分别为1929万吨及218万吨;平均每日处理量为1641万吨及平均每日处理比率为 79%;水厂之实际平均水处理合同价格为每吨1﹒49元人民币; 2﹒海外:年内实际处理量为1﹒04亿吨,总营业收入为4﹒39亿元,股东应占溢利4260万元 。於2023年12月31日,集团於葡萄牙、新加坡、澳洲及新西兰拥有53座污水处理厂及 5座再生水厂,每日运作总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50万吨; (三)供水服务:营业额上升12﹒1%至29﹒79亿元,占总营业额12﹒1%,毛利增加3﹒7%至 12﹒49亿元: 1﹒中国大陆:年内实际处理总量为21﹒68亿吨,其中12﹒34亿吨由附属公司贡献。於 2023年12月31日,集团於中国大陆拥有124座运营中之自来水厂,每日运作总设计能力 为1013万吨; 2﹒海外:年内实际处理量为1﹒46亿吨,其中8290万吨由附属公司贡献。於2023年12月 31日,集团於葡萄牙及澳洲拥有31座供水厂及1座海水淡化厂,供应食水。每日运作总设计能 力为136万吨; (四)技术及谘询服务以及设备销售:营业额下跌15﹒7%至24﹒59亿元,占总营业额10%,毛利下 跌9﹒4%至10﹒69亿元; (五)城市资源服务:营业额上升1﹒3倍至50﹒58亿元,占总营业额20﹒6%,毛利增长1﹒3倍至 10﹒23亿元; (六)於2023年12月31日,集团就合共1455座水厂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包括1215座污 水处理厂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170座自来水厂、69座再生水处理厂及1座海水淡化厂)订立服务 特许权安排及委托协议。年内每日总设计能力为4396万吨; (七)於2023年12月31日,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02﹒15亿元,借贷总额为742﹒45 亿元。负债比率(即银行及其他借贷以及公司债券总额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除以总权益)为118%( 2022年12月31日:116%)。 | ||||||||||||||||||||||||||||||
公司事件簿2023 | 2022 | 2020 | ||||||||||||||||||||||||||||||
- 2022年3月,北控清洁能源集团(01250)以每股$0﹒096,配售488﹒04亿股予山高金融 (00412),占其经扩大後已发行股本43﹒45%。完成後,集团持有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权益将由 31﹒88%被摊薄至18﹒03%。 - 2022年4月,集团宣布已於2022年3月至4月以8436万元(相等於每股$0﹒61至$0﹒78 )增持北控城市资源(03718)1﹒15亿股;完成後,集团持有北控城市资源权益由28﹒04%增至 31﹒23%。集团并以每股$0﹒78向余下北控城市资源股东提出全面收购建议,涉资最多19﹒31亿 元,及拟维持北控城市资源之现有业务及上市地位。6月,共有9﹒83%北控城市资源股份接纳要约,集团 持有北控城市资源权益增至41﹒06%。 | ||||||||||||||||||||||||||||||
股本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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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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