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極速報價
  • |
  • etnet專輯
    etnet專輯
  • 會員
  • 產品服務 / 串流版
  • 設定
  • 發布時間︰2022-10-24

    政府在「免針紙」司法覆核案中敗訴,裁定醫務衞生局局長無權不承認涉案兩萬免針紙。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認為,法例未賦予局長相關權力屬漏洞,認為政府可透過修例解決問題。你認為政府應就此案修例嗎?(319人參與)11

    投票已經結束

    投票結果 (319人參與)

    • 應該
      • 81%
    • 不應該
      • 19%
    • 無意見
      • 0%
我要回應11

延伸閱讀

版主留言

    發表於 2022-10-26 08:27 AM
  • 因應高院裁定醫衞局局長無權宣告涉濫發「免針紙」失效,港府昨刊憲修例,賦權醫衞局局長若有合理懷疑,可宣告特定醫生簽發的免針紙全數失效,修訂今提交立法會作「先訂立後審議」,同日生效。相關醫生可在7日內上訴,局長可向受影響病人發出「過渡證明書」。

    對涉案逾2萬張免針紙效力,行會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因應法庭早前裁決,局長需重新宣告該批免針紙失效。而「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昨指,擬再提出司法覆核。

    港府在參考法律意見後,認為最合適應對方法是修例「堵塞漏洞」,而非上訴,故昨日刊憲訂立《2022年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修訂)規例》(即599L章的修訂),賦權醫衞局局長若有合理理由,懷疑某註冊醫生簽發免針紙前無做臨床評估,可宣告其簽發的特定或所有免針紙失效。而失效宣告的生效日期,不得早於宣告作出之日起計的14日,即受影響人士最少有2周時間應對。

    按憲報,涉事醫生可在7日內向局長作出書面申述,解釋免針紙為何不應失效,局長可按其認為適當條款,向受影響病人發出「過渡證明書」,以便出入疫苗通行證規管的處所,且可在任何時間撤銷過渡安排。同時第599L章有效期將再延長6個月,至明年6月30日。
顯示更多
    發表於 2022-10-25 10:08 AM
  • 有關免針紙司法覆核裁決,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早(25日)於行會前表示,政府將很快有決定及結果,並感謝醫衞局及律政司近日所做的分析工作。他又強調政府有數個原則,一直依法行事,有責任確保公共健康,有效迅速保護市民,又強調對違反法律及專業操守的行為,會追究責任。

    發表於 2022-10-24 10:12 AM
  • 郭卓堅就醫衞局局長不接受由7名被捕醫生涉發出之2萬張問題「免針紙」申請司法覆核。法官頒下判詞,裁定郭卓堅勝訴,法官指政府無權推翻涉事「免針紙」,頒令撤銷決定,政府一方兼須付訴費。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認為,法例未賦予局長相關權力屬於漏洞,認為政府可透過修例解決問題。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過往政府亦曾因應法庭裁決而修改法例,並非不尋常情況,若果法庭判決顯示法例有漏洞,政府就有權作出修例,法庭須尊重立法權。

    多次質疑廢免針紙有程序問題、以及無法律基礎的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指自己只是帶出程序上出現問題,她認為,今次法庭願意處理案件已經彰顯了法治,加上司法覆核制度在香港一直實行得很好,相信不會影響政府威信。

    政府在「免針紙」司法覆核案中敗訴,裁定醫務衞生局局長無權不承認涉案兩萬免針紙。你認為政府應就此案修例嗎?

我要回應

登入

發表回應

登記

成為新會員

回應只代表會員個人觀點,不代表經濟通立場

  • 查看全部回應
  • 順序
  • 倒序
  • yykklam發表於 2022-10-27 11:27 AM
  • #12
  • 之所以無相關持份者出來打官司係因為個個心知自己份免針紙係咩回事(出錢買返來而唔係真正可以免針). 而郭攪亂檔則偷換概念轉移命題話相關局長無權判針紙無效. 如果此例一開被法判成立,可能以後都有其他局長唔權要求做某事,最後全部由法官決定啦!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經濟通版主發表於 2022-10-26 08:27 AM
  • #11
  • 因應高院裁定醫衞局局長無權宣告涉濫發「免針紙」失效,港府昨刊憲修例,賦權醫衞局局長若有合理懷疑,可宣告特定醫生簽發的免針紙全數失效,修訂今提交立法會作「先訂立後審議」,同日生效。相關醫生可在7日內上訴,局長可向受影響病人發出「過渡證明書」。

    對涉案逾2萬張免針紙效力,行會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因應法庭早前裁決,局長需重新宣告該批免針紙失效。而「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昨指,擬再提出司法覆核。

    港府在參考法律意見後,認為最合適應對方法是修例「堵塞漏洞」,而非上訴,故昨日刊憲訂立《2022年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修訂)規例》(即599L章的修訂),賦權醫衞局局長若有合理理由,懷疑某註冊醫生簽發免針紙前無做臨床評估,可宣告其簽發的特定或所有免針紙失效。而失效宣告的生效日期,不得早於宣告作出之日起計的14日,即受影響人士最少有2周時間應對。

    按憲報,涉事醫生可在7日內向局長作出書面申述,解釋免針紙為何不應失效,局長可按其認為適當條款,向受影響病人發出「過渡證明書」,以便出入疫苗通行證規管的處所,且可在任何時間撤銷過渡安排。同時第599L章有效期將再延長6個月,至明年6月30日。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經濟通版主發表於 2022-10-25 10:08 AM
  • #10
  • 有關免針紙司法覆核裁決,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早(25日)於行會前表示,政府將很快有決定及結果,並感謝醫衞局及律政司近日所做的分析工作。他又強調政府有數個原則,一直依法行事,有責任確保公共健康,有效迅速保護市民,又強調對違反法律及專業操守的行為,會追究責任。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22-10-25 03:06 AM via mobile
  • #9
  • 如果郭卓堅話, 基本法第35條聲明任何香港居民都可以提訴訟司法覆核,佢話係public interest ,
    就冇須理會普通法 基本原則 eg locus standi?

    不如話其他普通法原則 eg 有證有據先可以訴訟都不需理會好嗎?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22-10-25 02:54 AM via mobile
  • #8
  • 如果只要係香港居民,無端端(非持份者)都可以出嚟打官司,咁仲得了嘅?

    高院法官是否疑似一開始出錯,郭卓堅 in the first place locus standi 本身冇權打呢場官司, 呢場官司本應唔可以proceed落去!

    郭卓堅提到丁權案佢都係非持份者, 其實同呢單案有啲分別, 丁權案一定係直接影響樓價 全港市民都一定係持份者。 至於今次單案,普遍市民皆非持份者。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22-10-25 02:43 AM via mobile
  • #7
  • 所謂公眾利益 其實 simple arithmetic

    (1) 只廢除二萬多張免針紙,

    即係今次呢單官司持份者關乎七百萬市民之中嘅兩萬(少過0.3%市民) 少數人嘅利益,最搞笑仲係呢兩萬持份者之中冇一個出嚟訴訟話損害佢哋利益 = 2萬 zero interest

    ⑵ 700-2萬非持分者 又是 zero interest

    法律上你唔可以 assume 盧局長一定會廢除其他免針紙, 即係呢698萬以上 點講都係非持份者。

    有前科唔可以assume佢政府職員一定會再做, 打過例大家便明白, 假如有個政府醫生 之前有少少郭某人一人話係醫療失誤(其實接受手術兩萬人冇人出來投訴話係失誤) ,佢將會幫我做手術, 我可唔可以都未發生 assume 佢今次又將醫療失誤,而司法覆核撤銷佢同我做手術嘅資格?

    ⑶ 郭卓堅和背後包攬XX的小圈子

    郭卓堅因為唔關佢事嘅官司,又可以成為新聞人物, 背後包攬XX的人又可以「必」賺一筆, 結論係呢單官司就「只有係」呢班小圈子自己嘅 private interest 竟說成 public ?interest?

    最終結果係,以後求其搵個非持份者 是但反對政府乜嘢 ,都可以一言堂獨裁話係public interest就係public interest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Nathan3發表於 2022-10-24 06:37 PM
  • #6
  • 法律精神是不能一竹篙打一條船。柴廢共狗只懂將權力不斷擴張,狐假虎威!

  • 引用 #5 Nordost 發表於 2022-10-24 05:36 PM

    阿【垃圾五毛譚虎amina】:請問如何“將法律精神毀了”??法例有漏洞唔可以改的? 法官高浩文判此案時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Nordost發表於 2022-10-24 05:36 PM
  • #5
  • 阿【垃圾五毛譚虎amina】:請問如何“將法律精神毀了”??法例有漏洞唔可以改的?

    法官高浩文判此案時都話,如果法例容許局長有權力DQ疑似假免針紙,法官都認為政府係處理恰當。

    你仲有乜野好講??

  • 引用 #3 SimOneN 發表於 2022-10-24 10:44 AM

    哈,局長唔識法律,就將法律精神毀了!藍豬真不可理喻!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Freemanchina發表於 2022-10-24 05:03 PM
  • #4
  • 绝对应该马上修例,打铁趁热,事不宜遲 !

    发现法例有问题,理应马上纠正,认法例得以完善,保护市民福祉,是政府当有之职责! 若李政府因为驚呢样,驚果样,墨守成规,不敢有所作为,就只是林郑政府的翻版而矣 ! 我相信新政府不会这样 ! 习主席对党员幹部的要求:"攻坚克难,砥励前行" 。 新政府唔会唔知 ! 更何况,超哥曾经承诺,他的政府是 "敢做事,做到事" 的政府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SimOneN發表於 2022-10-24 10:44 AM
  • #3
  • 哈,局長唔識法律,就將法律精神毀了!藍豬真不可理喻!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經濟通版主發表於 2022-10-24 10:12 AM
  • #2
  • 郭卓堅就醫衞局局長不接受由7名被捕醫生涉發出之2萬張問題「免針紙」申請司法覆核。法官頒下判詞,裁定郭卓堅勝訴,法官指政府無權推翻涉事「免針紙」,頒令撤銷決定,政府一方兼須付訴費。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認為,法例未賦予局長相關權力屬於漏洞,認為政府可透過修例解決問題。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過往政府亦曾因應法庭裁決而修改法例,並非不尋常情況,若果法庭判決顯示法例有漏洞,政府就有權作出修例,法庭須尊重立法權。

    多次質疑廢免針紙有程序問題、以及無法律基礎的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指自己只是帶出程序上出現問題,她認為,今次法庭願意處理案件已經彰顯了法治,加上司法覆核制度在香港一直實行得很好,相信不會影響政府威信。

    政府在「免針紙」司法覆核案中敗訴,裁定醫務衞生局局長無權不承認涉案兩萬免針紙。你認為政府應就此案修例嗎?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查看全部回應
  • 順序
  • 倒序
最緊要健康
  • 生活
  • DIVA
  • 健康好人生
專業版
HV2
精裝版
SV2
串流版
IQ 登入
強化版
TQ
強化版
M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