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简介 | ||||||||||||||||||||||||||||||||||||||||
- 集团於2023年11月由药明生物(02269)分拆於香港联交所上市,主要向客户(包括创新生物技术 公司及全球制药公司)提供ADC(抗体药物偶联物,为抗癌生物药品)及其他生物偶联药物CRDMO服务 。 - 集团提供的CRDMO服务涵盖ADC开发过程的所有阶段,包括: (1)药物发现:发现化学药物、连接子及有效载荷合成、偶联发现、体外和体内表徵及可开发性研究; (2)临床前开发:生物偶联原液工艺开发、生物偶联制剂开发、分析方法开发以及原料药(DS)及药品 (DP)的非GMP生产; (3)早期及後期临床研究及商业化生产:後期工艺优化、工艺表徵及工艺性能监定、GMP生产及ADC DS∕DP测试发布、mAb中间体生产、连接子及有效载荷生产、生物偶联药物DS∕DP生产,以 及CMC监管支持(协助客户草拟备案文档、回应监管问题及开展cGMP准备情况评估)。 - 集团於无锡、上海及常州经营三个基地,并计划於新加坡建立新生产基地,预计於2026前开始GMP合规 运营。 | ||||||||||||||||||||||||||||||||||||||||
业绩表现2024 | 2023 | 2022 | ||||||||||||||||||||||||||||||||||||||||
- 2022年度,集团营业额增加2﹒2倍至9﹒9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应占溢利上升1﹒8倍至 1﹒56亿元。年内,集团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增加1﹒3倍至2﹒61亿元,毛利率减少10﹒1个百分点至26﹒4%; (二)按开发阶段划分,IND(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前项目收入及IND後项目收入分别上升1﹒5倍及 2﹒8倍,至3﹒81亿元及6﹒09亿元,分占总营业额38﹒5%及61﹒5%; (三)按地区划分,来自北美、中国及欧洲营业额分别增加47﹒1倍、94﹒6%及23﹒4倍,至 2﹒6亿元、5﹒66亿元及1﹒29亿元,分占总营业额26﹒2%、57﹒2%及13%; (四)於2022年12月31日,集团持有银行结余及现金为3﹒35亿元,另有来自关联方贷款及租赁负 债分别为7114万元及604万元,流动比率为1﹒4倍(2021年12月31日:0﹒3倍)。 | ||||||||||||||||||||||||||||||||||||||||
公司事件簿2023 | ||||||||||||||||||||||||||||||||||||||||
- 於2023年10月,集团业务发展策略概述如下: (一)持续专注於整体项目及全面服务能力,进一步巩固集团的市场地位及扩大市场份额,包括计划持续投资 技术及设施,以支持高效的生物偶联药物发现工作,以及进一步提升集团的品牌知名度; (二)扩大生产能力以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并通过内部研发及战略合作夥伴关系,持续专注於尖端技术 及加强研发能力; (三)加深与现有客户的关系并扩大客户群,包括计划扩充美国及欧洲市场的业务开发及技术支持团队,并提 升品牌知名度以及根据销售工作及服务需求制定详细计划,以进一步加强於该等市场的业务; (四)采用多方面的方法进一步深入研究XDC(将抗体以外的各种载体与各种有效载荷生偶联)领域,包括 计划建立整合不同类型载体的能力,以改善对患病细胞的特异性靶向,并继续开发具有不同作用机制的 其他类型模式的能力,以及投资偶联创新技术的研究及应用。 - 2023年11月,集团发售新股上市,估计集资净额38﹒64亿港元,拟用作以下用途: (一)约25﹒89亿港元(占67%)将用於在新加坡兴建设施及扩大在中国的抗体中间体产能; (二)约8﹒89亿港元(占23%)将用於有选择地寻求战略联盟、投资及收购机会; (三)约3﹒86亿港元(占10%)将用作营运资金。 | ||||||||||||||||||||||||||||||||||||||||
股本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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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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