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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用電熱氈、暖水袋保暖,小心低溫燙傷!醫生:皮膚會對溫度麻木,長者嬰兒高危!

長期用電熱氈、暖水袋保暖,小心低溫燙傷!醫生:皮膚會對溫度麻木,長者嬰兒高危!

健康解「迷」

  近期天冷寒風令人不捨得離開被窩,但使用電熱氈、暖水袋取暖,小心「因暖得禍」。有皮膚科專科醫生指,電熱氈等能持續保持穩定暖感產品,即使溫度僅高於人體表皮,長期使用仍可能有低溫燙傷風險。有病例是8旬老翁用電熱氈「瞓過夜」,2周後才驚覺背部和臀部皮膚發紅疼痛,需治療2、3周始痊癒。

 

皮膚科專科醫生侯鈞翔

 

  皮膚科專科醫生侯鈞翔指,低溫燙傷並非醫學名詞,泛指長時間以超出表皮溫度的熱度「烘焙」下,造成的皮膚創傷。「人體中央溫度要維持在37度,才能維持正常細胞機能運作,而表皮正常溫度會再低1度至1度半;當核心溫度低於35度,便會出現低溫症。而使用暖水袋、電熱氈等取暖,即使暖感只略略超過表皮溫度,如38度左右,長期使用亦會令皮膚麻木,失去對熱的警覺性,造成低溫燙傷。」

 

 

略超過表皮溫度已危險

 

  候說︰「低溫燙傷的危險性,在於一般熱液燙傷等溫度多超出40度,即時會有痛感,令人警覺已受傷。但低溫燙傷可日積月累,甚至持續數星期亦不自知,曾有病例是一名82歲老翁入睡時愛用電熱氈保暖,持續1、2周後感到背部及臀部皮膚發紅,痛楚不止,需持續搽藥膏防止細菌感染,治療期長達2至3周。」他建議用電熱氈時,可預早半小時「烘暖被窩」,入睡時便熄掣。

 

  侯續指,按照燙傷分類,家居中最常見表皮燙傷或真皮層燙傷,前者會造成皮膚泛紅、灼痛;後者會形成水泡、脫皮及大面積的痛楚。至於最嚴重的深層創傷,多由化學灼傷、火燒或電灼傷造成,較難由家居意外導致。

 

長者嬰兒高危

 

  至於低溫燙傷的高危者,首選老人和嬰兒,前者易因三高等問題,出現神經退化,或因服高血壓藥、安眠藥等令皮膚觸感下降;後者因身軀細小,熱能較高,若再加溫很易過熱,「嬰兒保暖只要冚好被仔便可,而且要注意不要蓋住口鼻,不用再附加『升溫裝置』。」他續說,皮膚若長期處於高溫狀態,亦易致敏感及皮炎,有濕疹者尤其要注意。

 

用熱水泡腳有同樣風險,注意水溫勿超過39至40度,時間不應超過15分鐘。

 

  候鈞翔提醒,冬日流行的泡腳養生法亦有同樣風險︰「不少人一開始覺得水溫燙,但硬著頭皮繼續泡,當皮膚對溫度麻木後便以為無礙,實際已低溫燙傷。」他建議泡腳水溫勿超過39至40度,時間不應超過15分鐘,並應逐一加入熱水,而非一開始便用滾燙熱水浸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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