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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性騷擾者往往是「慣犯」?重覆再犯、愈做愈大膽是基於甚麼心態?杜絕、對付這些人應當做一件事

為何性騷擾者往往是「慣犯」?重覆再犯、愈做愈大膽是基於甚麼心態?杜絕、對付這些人應當做一件事

Kaman Lee
心理全說

  早前台灣「#MeToo」風暴是從學術界、政治圈開始,燒到演藝圈後更廣受中港台華人圈注意,當中涉及的男藝人,未被受害人指控前全都在公眾面前打造了正面形象,例如有「顧家好男人」美名的宥勝、近年形象翻生的名主持人黃子佼、曾獲選十大傑出青年的炎亞綸、與妻子范瑋琪公認為恩愛夫妻的陳建州(黑人)等。被指控的惡行包括有強吻、非禮、強拍裸照、霸王硬上弓、偷拍性愛片等,受害者有男有女,當中亦有未成年的。被指控的男藝人,有些承認當年的惡行,有些宣布退出台灣演藝圈。

 


(圖片來源:IG@aayan1120)

 


(圖片來源:IG@blackielovelife)

 

  #MeToo風暴早前在台灣爆出,但性騷擾在各地方都有,職場、學校、宗教團體媲媲皆是,有些是道貌岸然者,但暗地裡卻做著令人髮指的事。性騷擾包括不受歡迎及非受邀約而向對方主動作出的身體、視覺、言語或非言語上涉及性的行徑。臨床心理學家Elizabeth Powell舉出下列性騷擾的例子:(1)施加不受歡迎的碰觸、拍打或擰揑;(2)在對方不情願的情況下用自己身體部位磨擦對方的身體;(3)明示或暗示要求性方面的好處,亦同時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威脅對某人的工作、學業或將來前景不利;(4)身體上侵害某人;(5)以言語騷擾或侵犯某人;(6)評論某人的衣著身體或身材;(7)以不懷好意或輕挑的眼光注視某人的身體。

 

  性騷擾是性和權力的混合,而性騷擾者(sexual harassers)往往是「慣犯」,即非第一次「新手」,之所以不斷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出性騷擾的惡行,是出於以為自己:(1)做了會沒有其他人知道;又或(2)即使有人知,也不會有後果。

 

  近三十年,開始有心理學者研究性騷擾者(sexual harassers)的心理。美國伊利諾州立大學的心理學者John Pryor專門研究性騷擾者的特質,他發現,男性騷擾者人格上大多是欠缺同理心、認為男人強過女人和喜歡權威及支配別人。當性騷擾者自覺權力/職權愈大,就愈認為自己的惡行可以神不知鬼不覺。Impunity(即自以為惡行不會有懲罰)是性騷擾者夠膽做壞事、甚至會愈做愈大膽的原因,例如由一開始只觸碰受害人身體輕輕「博懵」,見對方沒反應之後,繼而進一步製造機會做出攬腰、熊抱等行為。

 

  對付和杜絕這類自以為每次都可瞞天過海的性騷擾者,最應當做的事,是攻其自以為惡行不會有懲罰的Impunity心理漏洞,讓他們知道其性騷擾行為是有後果、有教訓、有懲罰的;又,當性騷擾者的惡行被揭發,通常他們的反應都是同一套路,受害人若熟悉性騷擾者的套路,就不用害怕,下星期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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