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9/2017

德國的通俗公民讀本—《人權與民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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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怡

    李怡

    1936年生,1956年開始寫作及編輯生涯,至今逾50年,任《七十年代》(後改名《九十年代》)總編輯28年。50多年來不間斷地在報刊寫小品文和政論,編輯和寫作均秉持忠於自己、質疑權貴、就事論事、不怕獨持異見的原則。近年有《細味人生100篇》《閱讀人生100篇》《感悟人生100篇》三本新書。

    一分鐘閱讀

  德國出版的一套三本公民思辨讀本,每本篇幅只100多頁,作者專為年輕讀者撰寫,文字流暢易讀,配有插圖。

 

  整套總題是:「向下扎根!德國教育的公民思辨課」;三本書的內容分別是:《人權與民主篇》、《政治篇》、《哲學篇》,是每個生活在現代文明世界中的人,都不可或缺的基本知識。

 

  作者克莉絲汀.舒茲—萊斯(Christine Schulz-Reiss),是報紙的政治組記者與編輯,長期為許多雜誌撰稿,尤其是針對青少年族群的雜誌。

 

  甚麼是「基本」知識?它指的是每一個人都應該知道的知識,很可能是我們自以為已經知道但卻不是真正懂得或者早已遺忘的知識。「基本」知識也可能代表一種「理所當然」的知識,只不過我們以為理所當然的事情,卻可能是不大了解甚至錯誤了解的事情。若是這樣,我們根據自己的了解對一些事情的判斷,就極可能錯誤或帶偏見。因此,這三本針對年輕讀者寫成的通俗思辨讀本,就值得我們去買來讀讀,即使只為了自己的權利。

 

  第一本《人權與民主篇》,書名是《一個人值多少錢,誰是現代奴隸?—捍衛權利的基本知識》。在非洲,用30歐元就能買到一個兒童;目前全球約有240萬人口販賣受害者,人口販子以提供海外機會為誘餌,在東歐、亞洲、非洲或拉丁美洲國家吸引婦女上鉤,然後在西歐、北美和亞洲將她們賣為娼妓;而全世界估計有2,700萬人過著被他人奴役、不自由的生活……

 

  為甚麼每個權利都來自於其他權利?仇外是如何產生,歧視又是如何開始的?難道民主不會傷害人權嗎?

 

  《向下扎根》的第一卷「人權與民主篇」,以深入淺出的敘述筆法,敘寫人權的涵義與價值、人權所涵括的內容,有關的歷史文獻,各種故事文本,時間跨度從希臘到當代,空間跨度遍及全球,構織成一張密實的人權地圖。

 

  書一開場,即揭示人權的本質:「它是一種自然權利,因為它與人的本性一致,也因為它讓人成為人」、「人權是永恒的、獨立的,適用於任何地方。」亦即,「人權」不是被法律制度設計出來的,而是自然天賦的;它一方面具有「生物學意義上的存在」,二方面又超越了生物學的意義,成為一種永恒的、獨立的、普世的存在。 

 

  「人權」作為普世的存在與價值,並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具體的現實。「人權」有多重面向,包括:免於恐懼與匱乏、知識與教育、生存權、所有權、婦女人權、兒童人權、少數族裔的權利、弱勢階級的權利、社會安全的權利……乃至於環境污染引起的種種集體權利問題等等。作者強調,「不同人權之間彼此競爭,是沒有意義的」,每個人都有平等的、獨立的人權。人權不僅不是競爭的,更應該是互助的。

 

  人權,既是個人的,也是普世的;是一種價值,也是一種現實;是一種思想,也是一種行動。為何需要行動?因為它固然是天賦的,卻又極其難得。難得,是因為龐大的權力體制,時時處處,都在對個人進行權利的剝奪與壓制。

 

  「人權與民主篇」最關鍵的討論是:人權與國家。

 

  對人權進行制度性剝奪的,通常是國家;無論是打國家悲情牌、國家安全牌、國家團結牌,國家,總是殘害公民人權的最大魔怪。

 

  作者指出,人權高於國家:「從自然法來看,人權是在國家之上的權利。」因此,當國家成為人權的迫害者,「每個公民都可以起來反抗。」從國家的角度看,是人民建造了國家;從人民的角度看,我們是先成為一個人,然後才成為一國的公民。公民的抵抗權,正是立基於人權高於國家的理念。

 

  即使是緊急狀況,即使國家陷入戰爭,也不能傷害公民人權。本書在這樣的思想基礎上,展開「人權」與「民主」關係的思辨。

 

  「非民主產生的仁慈統治者,好過民主產生的壞統治者嗎?」本書引用英國前首相邱吉爾的話:「民主是最壞的統治形式——除了其他所有被試驗過的政府形式之外。」意思是所有被試驗過的政府形式更壞。仁慈的統治者可能被殘暴的統治者繼承,人民無從選擇;但民主產生的壞的統治者幾年就可以替換掉,人民有選擇權。

 

  但作者也提醒,民主有漏洞。民主的漏洞,正要以人權來填補。比如,民主體制的普遍規則,是實現多數人的意志,然而,「當多數人的意志傷害到其他人的尊嚴時」,當少數人被排擠在「民主」的大門外時,「人權」的捍衛,正需要用來約束這種傷害與排擠。

 

  因此,人權高於國家,人權高於民主體制,人權是普世的。

 

  因為人權是普世的,而世界是由全人類組成的,因此,某一國家對其國民施加人權傷害,國際組織、其他國家,就可以介入關心、提出警告、要求改變。涉及人權議題,「不得干涉他國內政」的說法不能成立。

 

  人權儘管是天賦權利,但必須抗爭才能得到。「人權與民主篇」描述各種層級的人權組織、非政府組織、人權鬥士、無國界記者,這些都是堅持以發聲對抗沉默,以行動捍衛人權的戰士。

 

  本書既將人權視為個人的天賦權利,更視為對社會的公民責任:「我們對人權是有義務的。當人權不論何時何地被侵害時,我們都應該挺身而出,特別是當國家機器違反人權的時候。」

 

  作者反對「別人的人權與我無關」的看法。人的冷漠,多數來自於「不相干」,「不相干」為「不想理解」提供藉口。然而,世界是一個有機整體,人類共享榮光與暗影,沒有誰與誰「不相干」。榮光由我們共享、共利,暗影也可能由我們共犯、共罪。

 

  比起共利意識,共罪意識所提供的反思更重要。那些對國家暴力視而不見的人們,以邪惡的平庸,容忍了暴力持續進行,支持了暴力持續長大,因而也是暴力的一員。

 

  在實踐層面,作者回歸到個人日常生活景況中,強調從自身開始,從小處做起:「你並不需要因此去非洲挨餓,維護人權是從我們的門前開始。」

 

  而人權實踐,絕不能以剝奪別人的權利為階梯或目標。因為,不存在「我有歧視別人」的人權,也不存在「我有捍衛自己特權」的人權。

 

「一分鐘閱讀」推介書籍

《向下扎根!德國教育的公民思辨課1─「一個人值多少錢,誰是現代奴隸?」:捍衛權利的基本知識》

作者:克莉絲汀.舒茲—萊斯

由 麥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

 

  本文摘自香港電台第一台 (FM92.6-94.4) 李怡主持的《一分鐘閱讀》。該節目逢周一至周五播出,並存載於港台網站 (rthk.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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