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7/2015
談一場法律認可的戀愛
無論你支持抑或反對,聯邦最高法院已在六月底通過了全美國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裁決;也意味著,平權運動在國際間正逐漸取得成果。
我並非教徒,亦從來不願被婚姻制度束縛,同志們想改變甚麼、爭取甚麼,對我沒造成過任何騷擾或不安,我也著實找不到要站起來反對的理由。我的朋友當中,不少人將社交網站的個人頭像換成彩虹背景以表支持,卻也有一、兩位朋友刻意將相片變為全黑,說是哀悼人倫,迎接世界滅亡。同性戀這個課題,無論於任何背景空間作出討論,準會惹來極端的聲音,分別只在於從哪個點子出發,例如宗教、道德、家庭倫理、社會認同等等…… 只想說,不論任何角度作出批判也好,有些體會、有些狀況,惟有他/她們自身才最清楚。
近期觸動我的,還包括美容品牌LUSH的一則推廣,以「#GAY IS OK」字樣造成的Love Soap,是專為弱勢平權組織籌措善款而設;臉書裡的宣傳語句如此寫著:「假若你的愛是違法,你會如何?在76個國家,同性戀被列為罪行。」 有人窮盡一生也沒法覓到歸宿;有人找著了,卻因為對方是同性而得不到法律允許,甚至連牽手上街亦被視為不規矩。愛,在那些族群當中,難道就注定要被「合法地」扼殺嗎?
十年前上映的經典電影《斷背山》,講述六十年代美國社會對同性戀的撻伐,為了避過世俗側目,男男各自組織家庭,最終無法廝守。「妻子」在這種處境底下,也可說是婚姻的犧牲品。電影中的主角若活在今天,故事大概會改寫成happy ending;至少,男主角Ennis可行使法定配偶的身份,將Jack的骨灰撒在斷背山上,完成摯愛的遺願。
現實生活中,仍然有不少人為逃避難世俗眼光而刻意模糊性取向。很多新聞專題亦曾報導過,有些中年人選擇在子女成年、配偶已歿或得其同意之下,重新確定自己的同性戀者身份。說到底,LGBT (女同志、男同志、雙性戀者及跨性別者) 在華人社會上仍然是個禁忌;出櫃之前,務必先有心理準備去面對種種社會壓力。單是這一份勇氣,已足教我支持和尊重。
從「多配偶制」走到現今的「一夫一妻制」,婚姻法在近代依然不斷演變;既然裁判結果已定,緊隨而來的各種細節,例如領養子女、代母問題等,才是更需要細心設想的事項。
始終一天,我們的政府也要面對相同議題;我覺得彩虹很美,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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