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1/2010
女性辦公室殺人事件簿
“Joel,她昨天跟我說的人手計劃,是沒有他們的名字的。”我們在會議室開會,上司用手指著編輯部的方向。
我並不感到意外,淡然地說:“作為主管,她有權這樣做。”
“可是……”上司卻顯得很詫異。
大部分跨國公司有很多規章條文予不同職級、不同工種的員工遵守,只有制度才可以保證不同地方的公司執行的仍是總公司制定的一套,而不是不同地方的不同主管自己的一套。
於是,若要改變一些行之有效多年的章則,是需要作許多合理性解釋的。但她一個新請回來的主管卻敢於作出大膽行動,偏離公司長期的行事規則,又不服從直屬上司的指令,背後必定是有勢力比我和上司都強大的人撐腰。
她是公司新請回來的主管,但編配來香港受訓時卻帶著傲慢。她開會時既不發言說話,也不帶筆記本寫下要點。
她將會負責我之前在國內培訓的編輯團隊,但她卻把整個團隊的核心骨幹一下子換掉。她沒有考慮這些同事曾接受了多年訓練,熟悉公司運作;亦不欣賞他們管理為公司草創時所付出的血汗。
女性在辦公室內是不願意花時間去和她不熟悉的人共事的。她不願意去解釋她想做的事,認為跟這些人說話實屬多余,所以她一定會找藉口把這些人辭退。
認識另外一位女性管理人,她的做法也是一樣。她是銷售部的總經理,剛上任的第一天,便叫銷售部的副總經理和各級經理、副經理來開會。
第一句話便說:“我不願和你們合作,因為你們跟錯師傅學壞手法。你們面前有兩條路,一是自己遞信辭職,一是等著何時收信。”(意思是等著收公司的解雇信。)
我問過她,那些人裡面也有不少是人才啊,怎麼你毫不考慮他們呢?
她直接的說:“我沒時間去‘應酬’他們,管他誰是人才。外面有多少人才,我一揚聲,‘要多少便有多少’。”
最後還是有一人既沒遞信亦沒有收到她的信,或許他的工作令她刮目相看吧。
問題是究竟有多少人在面對如此情況下仍會堅持留下來呢!
說回開頭那個主管,和我沒有做正式交接,因為她對我們之前做的一切都反對,她要做自己的計劃。上司說她正計劃把團隊中大部分成員都換掉時,我並不奇怪。
之後,上司來香港時與我飯聚,提起了她。上司是個經曆不少風浪的人,在公司幾個權力層轉換中都能穩坐釣魚台,自有他的能耐。
“她破壞了我們數十年的規劃,你打算怎樣處理她?”
他說了一句非常睿智的話:“她自己燃起的火頭,她有本事的話就撲熄它,否則就讓它把她也燃燒掉。”
果然,上司沒有作出相應行動,讓她自把自為的去做。一年過去,上司仍在公司指揮大局,她背後的勢力先是煙消雲散,而她亦在失意中離開了。
更有趣的是那位銷售部總經理,她鏟除所有人(除了一個之外),換入自己的班底後,風光了幾年,卻因恃才傲物,亦黯然離開,而接替她的正是那個既沒遞信辭職,亦沒有收過她解雇信的人。
後記:
手起刀落,看似果斷明快,毫不拖泥帶水,但用力過猛,刀砍硬處,殺人之際,卻不知傷及己身,待到某年某月傷口發炎,才知出事,已是太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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