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5/2021
藝術科技政策缺乏深思,不應淪為空談
香港的首份藝術科技政策,由特首林鄭月娥於半年前的《施政報告》中鄭重宣讀。到5月上旬,民政事務局於立法會就藝術科技的發展進度作出匯報。然而,報告內容令人大失所望,或許連特首也會感到不符預期。
去年11月,政府籌組了跨政策局的藝術科技專責小組,以「制訂發展及推廣藝術科技的策略和措施」,由民政事務局牽頭,成員來自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創新及科技局、教育局。然而半年過去了,專責小組尚未能展現清晰的願景和扎實的關鍵績效指標(KPI),更重要的是,看不到背後有一股雄心壯志。對於即將落實的工作,以及半年來的進度,政府的說法也是乏善足陳。
政府未能推出清晰全面的藍圖,主因可能在於官員對藝術科技的最終走向尚不確定。他們尚沒意識到,藝術及科技是這個時代的文化載體,有機會成為文化軟實力,建立多元的文化價值。對於藝術科技,我們絕不能只視之為個別藝術項目或一時的潮流,以前的思維已不合時宜,與香港應有的文化政策方針背道而馳。
政府須意識到,藝術科技是這個時代的「語言」,應將其視為一種文化資產,從而為我們的城市帶來創新的動力。香港在這方面尚未有善加發揮,反觀內地早已推出一系列政策,表明要培育二十家藝術科技的「領軍企業」和五個足以領導亞太區的「藝術科技產業群」,制定明確目標。
我們期望藝術科技專責小組能夠設定相關標準、界定用語、勾畫長遠發展路向和策略,不能再只是被動地提供「一站式服務」,僅解答公眾查詢;也不應只「在合適情況下」才諮詢業界代表。現時這類基本舉措無法推動業界,更無法發揮藝術科技領域的潛力,專責小組必須領導、凝聚、孕育香港的藝術科技生態系統。
注資方面,民政事務局已在新一輪「藝能發展資助計劃」裏,新增「藝術科技」類別,收到的約30項申請數目令人鼓舞,但其他政策局卻相形見絀。商經局和創科局自去年一直重複同一種官方回應,進度並不明朗。尤其,藝術科技跟商經局的關係密切,畢竟創意產業屬於該局的管轄範疇,電影業亦是最早體現藝術與科技結合的產業,而隨著新科技和「跨媒體」等新概念普及,商經局也應對其資助計劃和運作,作出相應的更新。
此外,教育局參與專責小組,本令人充滿寄望,但它仍未公佈任何計劃與專上和職業培訓學院或業界群策群力,對於如何規劃藝術科技人才,亦沒有任何著墨。
目前,東九文化中心的發展最令人期待,將作為藝術科技專屬的試驗場地,於2023年啟用。過去半年所籌辦的工作坊、研討會和現場試驗都較能針對業界現況,例如早前在葵青劇場的技術示範便邀得科技專才作為合作伙伴,帶領訪客體驗一系列新穎的舞台科技。這說明了業界參與和公眾教育的重要性。展望未來,東九能進一步加強業界聯繫,與院校課程合作,為學生提供畢業後的出路,有助人才延攬。
藝術科技不是,也不應是空談。政府應更深入思考藝術科技的意義:它能怎樣發揮,又能帶來哪些突破和影響力?政府需明白藝術科技的最終目標,才能思考如何振興香港文化產業,我們能否再次引領風潮,取決於具魄力的領導和政策支援,對此我們仍滿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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