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8/2012
是調笑還是性騷擾?
「從此要小心,不要口花花撩女仔,免得被人投訴性騷擾!」看著那張不准講色情笑話、不准有身體接觸等規條時,這群中學生立刻起哄,互相取笑。有人不忿說:「但是女孩子也喜歡打情罵俏的呀,為甚麼是男生的錯呢?」
老師問:「大家認為如何分辨呢?」同學七嘴八舌地說:「最重要是對方喜歡,好受落好冧的樣子。」「見對方黑著臉便要say sorry!」「對方肯就繼續對答過招。」「循序漸進,鑑貌辨色,切忌粗鄙壞品味!」「不要單求自己開心,最終只會損人不利己!」「四個字:尊重、溝通。」
老師問:「那麼為何要有這些規條呢?」同學們爭相說:「規條是讓人違反的嘛!」「規條是用來應付陌生情境的安全法。」「但我們要反思規條是否適用於每一段關係或每一階段的人際交往上,不能墨守成規。」「我會分析它背後的精神,離不開尊重對方,要認清對方是否願意與我來一個雙向、互有往來的調笑,需要多聽多觀察的基礎溝通守則。」
老師心想:「只要給他們說話的自由,年輕人仍是有批判思考的!」
撰文:梁若芊
轉載自晴報www.skypos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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