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5/2018
撤MPF對沖 政府包底
逾百個中小企業商會日前發表聲明,反對政府就取消強積金對沖的初步構思,並反建議由政府「包底」。造成今時的漏洞,若要追究責任,當年有份參與討論及通過議案的立法會議員都要負責,而政府也有責任亡羊補牢。
1997年前,當時的立法會因「落雨收柴」,遂草率地通過了強積金供款可對沖長期服務金的法案,當年那批立法會議員通過了這條「垃圾」法案,而在長達22年相關討論的過程中,他們議政不力,既沒有考慮周詳而導致今時出現的矛盾,又沒有為此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遺禍至今。港打工仔應要先追問昔日通過有關法案的議員,有甚麼深層次原因通過法案,始再談其他。
筆者認為,強積金對沖可像膠袋對環境造成的傷害,大家立即不用膠袋,未來的「膠袋」要用新方法處理,而已存在的「膠袋」則要盡快處理,以期撥亂反正。近年,強積金每年被對沖逾30億元,累計已被對沖逾300億元,佔強積金總資產逾5%,必須盡快「止血」。政府提出取消對沖的構思,普遍受勞工界歡迎,但商界(僱主)反對。須強調的是,今時大部分僱主並沒犯法,政府必須補救以前錯誤,若要促成取消對沖,也須照顧商界意見。
筆者建議,立即取消強積金對沖,並以某年「劃線」,新加入強積金計劃的僱員不可再對沖,並依照今時商界的建議,僱主及僱員每月各增1%供款至6%,共12%。在這段過渡期及之前的對沖差額則全由政府「包底」承擔,希望這可避免無良僱主為避付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而解僱員工,同時可免無良僱員其他屢次「博炒」以提取強積金的做法。這對勞僱雙方,尤其是基層或弱勢社群打工仔,都是德政。
既然政府曾表示可以承擔更多,「落水深啲」,就必須盡快「做功課」,計好條數,尤其是要照顧對中小微企造成的衝擊。今時政府既已預算170多億元「包底」,不如就先注入強積金計劃,以示政府誠意及承擔,其後再加碼。否則,一味強制僱主參與,個別無良僱主就只會不斷「炒人」或「執笠再開」,然後重新聘用原本員工,海麗邨清潔工勞資糾紛便是一例。
就像要解決膠袋對環境造成傷害一樣,香港要盡快「劃線」,取消對沖,不製造及使用「新膠袋」,否則,若根據商界認為取消對沖是「給予僱員雙重福利」的思維,僱主「無良」不但會心安理得,而且對中小微企的僱主,「無良」也可能真是無可選擇。
其實即使每月12%供款,也難保退休生活,據推算,打工仔要退而無憂,需要月供18%、投資年回報達8%,才足可過世!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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