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8/2017
剛返新工即請假旅行 打工仔口難開 (晴報)
打工仔返新工不久便想請假去旅行,又擔心得失僱主。有網民指早已計劃今年底去旅行,但預計9月會返新工,猶豫是否返工前應跟上司說明請假問題。有人力顧問指,如早已訂機票、酒店,應在獲取錄時知會新公司,如事後才告知會予人不負責任的感覺。
近年廉航不時推出機票優惠,不少上班族都會預早訂機票計劃行程。有打工仔指下月會返新工,但早已計劃今年12月去旅行,事主心裏「十五十六」,不知是否要在返工前向公司說明,抑或待10月才向公司請假。
部分網民指,試過已訂好機票及酒店才轉工,在面試時便說明上工後不久或需請假,好讓對方考慮。亦有人指如未過試用期,不敢貿然提出請假。另有人建議事主先返工,看看環境是否適合自己再決定。
獲取錄時應通知僱主
安俊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周綺萍表示,曾有IT經理履新一個多月便向上司請假1星期,聲稱早已訂了機票及酒店去旅行,令僱主非常不滿。「因對方請假的日子剛巧是搬辦公室,IT的角色十分重要,因IT經理不在場,運作上或會出現問題。如果僱主延長了他的試用期,亦因他其後表現欠佳,最後被解僱。」
周認為,如行程是返新工前已安排,獲得新公司取錄時便應告訴新僱主。「若只請假3、4日應無問題,結果超過1星期未必會同意。」她形容最差的情況是「事前不說,返工後才說」,對新公司亦不公平,或予人不負責任的感覺。
提出請假 說話技巧須包裝
卓越人力資源管理顧問(ExcelNet)行政總裁梁美儀則表示,僱主是否接受新員工未過試用期便請假,視乎有關時間的人手是否足夠。「若面試時已說明返工不久便要請假數日,僱主會考慮是否錄取此人,譬如急需人跟進新項目,僱主未必會花時間等。」
但她鼓勵「已知的事要早些通知上司」,但說話技巧則要包裝。「譬如說『唔好意思,因為某些原因安排了這趟旅行,希望公司體諒。如可以在其他工作程序上補足,盡量減少帶來的不便等』,至少反映你有想辦法減少影響。」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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