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8/2022
消委會|電器售後服務成全年投訴類別之冠!3個離譜個案分享:缺貨半年先退錢?未收貨保養期已生效?4個買電器精明貼士
電絕對是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不過任何電器,都總會有耗損的一天。 消委會繼去年接獲涉及電器的投訴躍升為全年投訴類別之冠後,今年再接獲大量涉及家電的投訴個案,當中包括送貨延誤、維修時間過長、維修零件缺貨等,即睇消委會分享!
(圖片來源:unsplash)
個案1:維修吸塵機需時逾半年?
投訴人購買A公司的直立式吸塵機,吸塵機於2021年10月中旬因故障交予維修部,一星期後維修部向投訴人報價,指需要$550維修費。其後客服向投訴人指因零件缺貨,需加錢改用另一款零件,惟吸塵機仍處於保養期,投訴人不同意收費,及後維修部回應需時補充零件。直至2022年1月,投訴人向維修部追問狀況,維修部卻突然指吸塵機有涉及功能損毁,要求收取維修費用;惟投訴人對照交機當天的售後服務單,單上只記錄機身上有污漬和花痕,並沒有機身損毁的描述,因此不接受公司所說,並在2022年4月向消委會求助,最終在5月中旬才成功換機。
個案2:網購充電器,缺貨半年才退款!
投訴人於2021年8月1日在B公司網購無線充電座,當時訂單列明訂貨約需5個工作天,但直至9月下旬,訂單狀況仍然維持在「待出貨」之狀態。投訴人於9月30日與B公司的線上客服聯絡,職員未有解釋延誤原因,只表示可安排換貨或退款,惟當時投訴人未能即時決定更換甚麼貨品。翌日,投訴人再次聯絡線上客服不果,於10月3日在網店提交電子表格投訴,但同樣沒有收到任何回覆。投訴人向消委會作出投訴後,至2022年1月下旬B公司才向受害人完成退款程序。
個案3:保養期應何時生效?
投訴人於今年4月19日在C公司訂購抽濕機,同時購買延長保養服務;基於人手及貨運安排等原因,抽濕機最終在5月9日完成送貨。及後投訴人向C公司查詢保養期,獲回覆表示會按收據日期,即購買日期開始生效。投訴人認為此計算不合理,向消委會作出投訴。經消委會調停後,C公司同意按照送貨日期計算保養期,並為投訴人發出新收據作保養用途。
【你點睇?】財政預算案展開公眾諮詢,學者倡問責官員減薪並削減公務員編制,你是否認同? ► 立即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