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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2017

泛民初一 點人數玩拉布 建制十五 修改議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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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立法會議員黃國健突然提出中止辯論,正如他本人所說,做了10年議員,第一次引用這規則,以示向泛民抗議。對泛民議員經常玩程序,突然提出中止待續的作為甚為反感,但黃國健的做法卻令我拍案叫好,就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給泛民迎頭痛擊。

 

  政治不是請客吃飯,當泛民可以不斷以中止待續點人數拉布時,建制派還講甚麼風度呢?

 

  所謂「你做初一,我做十五」,就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政治不一定是你死我活的,但當對手不想你活時,你還要跟他講風度嗎?還要跟他講規則嗎?

 

  當泛民口口聲叫建制派在議事規則修訂中,不要咄咄逼人時,他們做了甚麼?即使一條毫無爭議性的附屬法例也可不斷點人數拉布,甚至引用甚麼條例把記者和市民都趕出立法會時,這是公道嗎?這是文明表現嗎?

 

  泛民出盡法寶,即使在一些無關痛癢的議案上拉布,就是要阻撓下星期三建制派提出的修改《議事規則》。既然泛民可以用盡一切方式去拉布、拖時間以阻撓修訂《議事規則》規則提上議事日程,為何現在建制派不能以你常用的板斧,提出中止辯論,剪你的布?這跟是否有沒有言論自由毫無關係,你這班泛民議員心知肚明,最看不起你們,就是你們講一套做一套,自以為是。

 

  建制派「班長」,立法會議員廖長江合共提交26項《議事規則》修訂,當中有24獲批,大部分都是針對泛民過往拉布的策略,例如訂明法案二讀後,便毋須交付內務委員會或專責委員會的議案,又或要求新聞界或公眾人士離開立法會的議案,均不得在沒經過預告情況下動議,日後需先得到立法會主席同意。在全體委員會審議法案階段,議員亦不可提出被主席認為瑣屑無聊的修訂案。

 

  但24項修訂中,最重要的是兩項:

 

  把立法會全體委員會會議法定人數35人修訂為20人;

 

  在立法會全體委員會會議上,若主席認為議員動議「現即休會待續」議案是濫用程序時,可無經過辯論便把議題付諸表決。

 

  廖長江最重要的修改,是全體委員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由現時不少於全體議員二分之一,即35人降至20人。這做法令現時泛民常用的點人數拉布技倆不容易進行,因為要有35人的開會門檻不難,但要在立法會全體會議時,無時無刻都要有35人在席,則並不容易。

 

  更加直接的修訂,是在立法會全體委員會會議上,若主席認為議員動議「現即休會待續」議案」是濫用程序時,可無經過辯論便可把議題付諸表決。

 

  像昨日黃國健突然提出的中止辯論,根據議事規則,每名立法會議員是有15分鐘發言時間去辯論是否作出此中止辯論議案, 若每個立法會議員都用盡15分鐘發言時間,合共18小時,差不多佔用了兩次開會時間。這是泛民慣常技倆,明明正討論A議案,他們一提出中止辯論,每人便花15分鐘去討論應否中止討論A議案,而不是討論A議案;這是正事不做,玩程序拖延議案。

 

  若廖長江的修訂成事,像黃國健昨日的動議便無需討論便可表決,意味著泛民長期使用的另一拉布技倆又給封殺。

 

  泛民總把自己扮成受害者,又站在道德高地上批評建制派所做的都是壞事,這是泛民的邏輯。但泛民最令人討厭的,是胡亂批評,少建設性,拖延經濟民生撥款,真的成事不足 ,敗事有餘。

 

  如何突破這困局?跟泛民講文明嗎?跟泛民講風度嗎?跟泛民有討價還價的空間嗎?

 

  我相信未來的一地兩檢方案、國歌法,泛民一定胸有成竹,怎樣去玩這個遊戲, 就是玩死政府,玩死一地兩檢和國歌法。所以,修改議事規則,事在必行,但能否成事,還要看建制派能否一條心,否則香港仍是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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