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2020
押後宣讀施政報告 配合深圳龍頭
新一份施政報告原定昨天(14日)公布,因撞正深圳經濟特區成立40周年慶祝大會,特首林鄭月娥會率團出席,故在星期一(12日)宣布押後。
因為國家主席習近平要到深圳出席大會,並發表講話,作為大灣區9+2成員之一的香港特區首長,出席典禮理所當然,和施政報告撞期,要押後宣布十分正常。但令人費解的是,延期為甚麼要延至11月底前公布?
原來她要在本月下旬上京,就中央惠港政策與部委協調。她又說,在立法會的會期首次會議上發表施政報告是慣常做法,但非一成不變,之前特首也曾多次在1月公布施政報告,押後不存在法律問題。
這根本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政治問題。為甚麼押後發表施政報告的日期,要超過一個月?
按林鄭說法,期盼在疫情後走出經濟困境,但香港經濟要復甦,離不開中央支持,直言要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尤其是粵港澳大灣區,所以主動梳理出一系列措施,要求中央考慮及支持,惟所涉範圍廣泛,中央上周六(10日)向她表示,希望她本月下旬赴京,參與部委協調會議,故決定押後發表施政報告,爭取在11月底前公布。
以林鄭的性格,不到最後關頭,她不會宣布押後宣讀施政報告,這肯定不是她的主觀意願。背後肯定是施政報告的原本內容不夠份量了,若得到中央出手相助,便可修訂內容,所以寧願等去了北京,看看情況再說。
相信她確實主動梳理了一些措施,要求中央考慮及支持,惟她能量有限,未能直達天庭;又或者她提出的和未來灣區發展不協調,故中央未有回覆。她亦不敢將相關內容放在施政報告內,到上星期六才收到通知,叫她去北京和相關部委開會,於是叫停。
所以她的解釋卻不盡不實,沒有直接說出緣由。
問題是她在甚麼時候,把相關措施呈報中央,尋求中央考慮及支持?期間,她有否足夠時間予中央考慮?
從她透露去北京協調的措施,以經濟和民生相關,大灣區、金融、創科、航空業、通關等。措施涵蓋範圍非常廣泛,涉及粵港澳大灣區,並聚焦金融,做到更多互聯互通,創科發展可透過中央政策,特別是深港合作。若加上國家「十三五」規劃中,賦予香港國際航運中心角色,所以在航空事業也可能有措施;以及習近平昨天賦予深圳更大自主權的話,香港確實是要配合,而且應該是深圳為主、香港為輔。
因此,施政報告若得到中央支持,有政策協助香港走出社會騷亂、疫情打擊和美國制裁的陰霾,確是港人之福。只怕我們特首,目光短淺、剛愎自用,任何好的政策,到了手中都會變得不好。
祝香港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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