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1/2021
講明攬炒,不是顛覆國家政權嗎?
警方動用上千警力,拘捕53個去年7月組織或參與泛民「35+初選」人士,指他們涉嫌顛覆國家政權,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2條。
去年4月戴耀廷撰文《真攬炒十步》倡議透過立法會選舉,爭取過半數,即35+,控制立法會,藉策略投票透過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令特首辭職,致政府停擺。
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不點名提及戴耀廷去年3月起提倡計劃,之後眾籌,聘民意研究,搞宣傳、辦論壇,並在7月11日和12日舉行初選。他說計劃「由一個概念,一步步實踐」,目的是迫使特首下台,令政府停擺,違反國安法第22條,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如果單純只是搞初選,看不到有違國安法;但如果初選的目的是攬抄十步曲其中一步,而最終目標是拖垮特區政府的,則有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
因為表面是初選,背後卻有非法圖謀。
先看甚麼叫「攬炒十步曲」?十步一環扣一環,還配上時間表:
1、支持者「配合策略投票」奪取立法會35+議席(9/2020)
2、反對預算案(5/2021)
3、逼特首解散立法會
4、立法會重選後再否決預算案(11/2021)
5、特首辭職
6、政府停擺
7、逼中央宣佈香港進入緊急狀態(12/2021)
8、激發市民上街
9、街頭抗爭變得更加激烈,鎮壓也非常血腥,港人發動三罷,令香港社會陷入停頓
10、西方對中共實行政治、經濟制裁(1/2022)
戴耀廷還說「我們已攬著中共一起跳出懸崖,之後會發生甚麼事,我已寫不下去了,因已超出香港界線。國際社會怎樣對付中共,制裁對中共及中國社會的震撼有多大,是現在所不能預見的。」
攬炒十步曲目的就是將香港局勢拖垮,迫中央以血腥手段鎮壓香港,不但攬炒香港,還攬炒大陸。要實現攬炒,講明將不問理由否決財政預算案,逼政府解散立法會。
請問這目標和顛覆國家政權的距離有多遠?這不是嚴重干擾或者阻撓國家政權機關依法行使職能嗎?
攬炒十步曲目的就是要否決所有財政預算案,其實也干犯了基本法73條,亦符合了港區國安法第22條。
基本法73條關於立法會議員職權,議員是有權否決所有財政預算案,理論上他是先根據政府提案,審核和通過財政預算案,即是經過審議是否有充分理由、是否符合公眾利益才做決定通過還是不通過。但是現在玩初選的人的意圖是,不管財政預算案有多必要和需要,他們都會否決,而否決目的就是嚴重干擾和阻撓政府運作,是完全違反基本法第73條的原則。
不做好議員職責,不代表犯了刑法;但擺明車馬,利用議員職權而癱瘓政府,就有問題。這不是基本法所容許,甚至可以說是違反基本法,故不能說沒問題。
這次國安處高調拉人,很明顯就是要製造堅實有力的印象,國安法不是無牙老虎,而是一定會追究到底,並且強力震懾反對派,逼令他們不要再鑽空子,攻擊特區政府。從被拘捕的人看,除了已潛逃和在囚外,所有參與初選的人都有份,有一網打盡之意。
自從北京將港區國安法放入基本法附件三後,正逐步收網,瓦解反對派的前台後台。可笑的是戴耀廷等人,在國安法啟動後,竟然毫不收歛,想奪取立法會控制權。北京正全面介入香港管治權,港人縱有不願,也不能說北京沒權,只嘆港人回歸以來強調兩制差異同時,卻沒有表現對一國基本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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