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8
犀角拍賣:賺錢之餘不能有傷天和!
自從拙文《拍賣行業是否在法律之上?》刊登之後,引起的迴響頗令我喜出望外。除了南華早報同時作出專題報導之外,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WWF)亦表示關注事件之發展,野生救援(WildAid)亦多次要求我對邦瀚斯犀角製品拍賣專場的拍品提供意見。野生救援(WildAid)亦同時舉辦一場簽名運動,要求邦瀚斯取消這一場犀角製成品拍賣專場拍賣。
連串的事件著實令人鼓舞,我因而進一步向海關和漁護處舉報這一場拍賣會,因為我認為這是一場不道德、有點魚目混珠味道的拍賣會。
未入正題之前,讓我先講一段小插曲:今年十月,倫敦佳士得舉辦一場以當代犀牛雕塑為主題的慈善拍賣會,籌得善款624,000英鎊用於非洲犀牛保育計劃和制止非法獵殺犀牛和販賣犀牛角活動。拍賣會結束之後,佳士得重申不拍賣犀角製品或其他動物標本。
邦瀚斯這一場犀角杯和製成品拍賣專場,拍品共有21件,是香港歷來最大型的犀角杯和製成品拍賣專場。拍品編號1、 2、 5、8、9、10、12、13、15、18均購自蘇富比或佳士得的拍賣會,算是傳承有序。拍品編號3、6、7、14、16、21曾在香港或新加坡展覽;拍品編號4、11、17、19、20未曾展覽,亦沒有來歷。
關於拍品的新舊問題、它們是否全部來自明清時代,香港邦瀚斯的主事人沒有正面回應南華早報記者的詢問,只強調所有拍品均擁有CITES(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證書,來源有據可查。
當「野生救援」人員查詢可否檢視CITES證書時,香港邦瀚斯的主事人拒絕會面,同時強調CITES證書只有執法人員才可以要求邦瀚斯出示。
拍品編號3、4、6、7、16、19、20均來自松竹堂舊藏,拍賣目錄並沒有提供松竹堂之前一位收藏家的資料。換句話說,松竹堂就是這7件拍品的第一手收藏家。這些拍品是否全部來自清代?憑我的專業判斷,這7件拍品沒有皮殼(包漿),是清代傳世品的機會不大。
我認為,除了傳承有序的拍品,其他無論是展覧過還是沒有展覧過的拍品,均來歷成疑。
香港及中國大陸沿岸城市,尤其是廣州,同是非法獵取的犀牛角集散地。走私客將新的犀角賣給當地人,再由當地人找雕刻工匠作藝術加工、造舊,然後推出市場。買家收藏的少,用來搞展覧、送拍賺取龐大利潤的多。
這些現代仿古作品的物主,向漁護處申請CITES證書時遇到的困難我相信不大,因為漁護處並沒有專家分辨申請CITES證書的犀角製品究竟是清代古董還是當代工藝品。
香港邦瀚斯這次專場拍賣的部分拍品如何進入香港、何時進入香港,是走私入境還是依正常途徑入境,海關或漁護處應該徹查。如有人將當代工藝品報稱是清代藝術品,申請CITES證書,將拍品帶出帶入香港,這是否意味有人提供虛假聲明,漁護處有沒有調查清楚它們的來歷?
根據「救救犀牛」Save the rhino的一項調查,在2017年通過英國本土拍賣會出售的所有犀角古董,其中89%的拍品並沒有時代或來源證明,由此證明禁止1947年之後的犀角出售之法例存在重大漏洞。
在同一份調查報告,松竹堂主人被提及十多次,亦有證據證明他通過英國邦瀚斯出售藏品。究竟這位姓霍的先生是犀角的收藏家、鑑賞家,還是販假者、炒家?他的藏品是否全部傳承有序,其中有沒有一些魚目混珠的現代犀角工藝品?讀者可自行判斷。
整件事情最值得關注的一點是邦瀚斯是否持續地提供一個平台,讓疑似造假者、販假者透過拍賣會出售很大可能是非法獵取的新犀角製品?如這一次拍賣成功,我相信數以千計的現代犀角工藝品將會蜂擁而至,透過拍賣會訛稱是清代古董出售圖利。
這樣的事情會否損害香港的國際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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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bonhams.com/auctions/25477/lot/1/?category=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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