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9/2013
搞局高手
「這一件事,我不能揸主意。」我和同事曾經跟進一個合作項目,大原則早已談妥,我和他只是去follow up合作項目的細則,例如啟動時間和操作人手等。
有些細節可能會和我們原先的工作時間和人手相沖,我們的責任就是要確保這個新項目可以順利開展,同時舊工程不會因此拖延。
「我手頭上還有幾單project,人又不夠,再做這個新project,肯定不夠時間,所以我不保證可以在八月交到貨。」在討論啟動時間時,他便拋出時間很短、準備不足的理由。
到了討論操作人手,他的部門要提供三個人處理這個項目的日常工作,這時他又說:「我已經說project太多,人手不夠,我肯定交不到人。」他不提供人手,便表示甚麼也不用談下去。
他說完以後,我和合作夥伴不知怎樣應對。論職級我在他之上,但互不從屬,所以我不可能對他發號施令。我有參與合作的談判過程,知道這個新project對公 司的意義。我也不是省油的燈,知道這個同事口中的project有多少,他人手有多少,他實際上能否應付得來,他說的一連串理由都不是真正的理由。
他的態度不是從合作的原則出發,而是搞局,俗一點說是「玩寸個party」。每一件事到了他的手都有問題,每個時間都是做不到,更不要說他會提供一些實質性、有建設性的意見了。而他說出來的理由,永遠是些別人不能質疑的「原則」:人手不夠、時間很趕、準備不足等。
這個會議自然無甚進展,我帶著一肚子氣返回公司。
好了,終於傾好了人手,搞掂了時間,我和合作夥伴以為計劃可以上馬了,怎知……唉!桐油埕始終是桐油埕,搞局的人始終都是以搞亂檔為人生目標。
「嘩!這個我絕對不能接受,我相信阿Paul也不會同意,這個是公司政策!」這同事突然把一件小事提升到公司政策此頭等大事。
我們已把新公司的名稱、職權、地點、人手等談妥了條件,一切都有了共識。這天要談的都談完了,最後連新公司卡片的設計也放上了agenda。
既是合組公司,卡片的一面肯定是公司的名字、職銜、地址、電話等相關資料。由於這是合組公司,我們想外間的人知道,這家新公司是由我們和合作夥伴共同擁有的,所以我們想在新公司的卡片另一面,印上我們兩間公司的logo,讓人一看自明。這件小事又怎會惹來爭論呢?
那同事認為在卡片後面印上兩個公司的logo,如果把我們的logo印在左邊便沒有問題,印在右邊則不行。因為印在左邊代表我們做大,印在右邊代表我們做細,所以這是整個公司企業形象的問題,不是他和我可以決定的。
合作方聽到此一說法後也覺啼笑皆非。為免夜長夢多,他們說把他們公司的logo放哪裏也不介意,甚至是否落logo也不是問題,最重要是新公司有生意做。
同事還在力撑他的話是何等有理,最尷尬的是我。
我心想這世界太多亂事,除了爭名奪利之外,惟恐天下不亂的人實在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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