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9/2017
【創業成功的重點】主事人比公司更重要
廣州的拍檔比我年輕十多年,做人處世卻比我老練得多。與他認識不夠十年,是舊上司鄺總介紹他給我認識的。當年因要發展內地業務,找在中資工作時的舊上司鄺總幫忙。
鄺總不是外派幹部,是申請單程證來港的,但他在內地官拜副廳級,人脈關係甚廣。共事不到一年,我們因志趣相投而成了好友。
「楊總肯定幫到你,這是他的電話,你說是我叫你找他的。」鄺總聽說我要在內地找合作夥伴,非常熱情地介紹楊總給我。
與楊總約好了在廣州火車站碰面,他開車來接我,立刻和我去吃午飯,剛好是黃油蟹季節,他請我吃黃油蟹。
他比我想像中年輕,卻十分沉實。我們談得投契,我以為合作應是水到渠成,怎知談過以後,計劃卻如石沉大海,了無寸進。偶然他來港,我們會碰碰面。我給他一些我們的新書,他亦表示有興趣,但之後又是不了了之。
一年過去,他給我電話說,想購入我們幾本書的國內版權,於是我約他來港時簽約。那天在紅磡火車站接了他,一起去相熟的酒樓吃午飯。
碰巧又是黃油蟹季節,這一趟由我做東了,順道慶祝我們開展合作。
自此我們在公事上的交往頗多,建立了更深入的個人關係。一天,他說要離開工作多年的國企,下海從商,問我們公司有否興趣投資。我上司認為不是時候。
待他準備開公司時,我亦離開了當時的公司,於是個人投資了一些,算是支持他,亦種下後來和他再續前緣的種子。
問他:「為何當年輾轉過了一年才開展我們兩家公司的合作呢?」
他說:「我找合作夥伴,所以要觀察你啊!」
「觀察我?」我詫異的問:「你應該觀察我公司啊!」
他說:「公司當然重要,但不及主事人重要。」
他來香港找合作夥伴時,原來曾和大部分香港出版商見面。當時我們公司涉足出版行業日子短,卻也薄有名氣,他透過與不同出版商的負責人見面洽談,去看哪一家是可以信賴的夥伴。
他沒有說為甚麼挑選了我,我也不會問,因為答案已不重要。事實上,我們合作了多年,大家有默契,對事物的分析相若,但更重要的是誠信。
在內地做生意,許多人為了逃稅,會有多本帳簿,但我們的廣州公司只有一本,而且帳簿是公開透明的,任何股東和部門主管都可以隨時查閱。我們每年繳付的稅款數以百萬元,而我以往從公司拿的分紅,以及當時每月收取的顧問費用,也同樣繳納百分之二十的稅款。這是我們堅持的原則。
過去我是投資者,做一個Silent Partner,百分之百信任他;而他也做足本分,公司年年賺錢,有息派。在我擔當顧問角色時,參與公司行政,他放手給我,支持我的每個決定。或許在他觀察我的一年時間裏,我亦因他的審慎和深思熟慮而認識了他。
他經常掛在口邊的一句話是:「若說要賺錢,可為錢而做的事太多了,但我希望幹一番事業。」亦是他這句話鼓勵和提醒了我,「做人做事,要對得住天地良心之餘,還要做出一些對社會有意義的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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