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5/2018
法制優勢 助拓創科
國家主席習近平表示,支持香港成為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國家科技部隨即宣布了多項推動香港創科發展的措施。萬事俱備,只欠東風,香港要進一步凸顯固有優勢,才可以吸引足夠專才,從而帶動本地創科的生態與風氣。
中央容許本港大學及科研機構,直接向內地申請項目經費,「過河」到港供本地科研之用,這無疑是資金安排上的一大突破,至今涉及22間科研實驗室,共2,200萬元人民幣。
此外,本地機構可享進口稅務優惠,而港科學家也獲邀進入國家科技專家庫等,以上措施都比空談「推動」、「鼓勵」更具體。不過,環球創科競爭,關鍵在人才,如何吸引更多創科專才聚港,才是焦點所在,因此,凸顯固有優勢,是香港下一步需要加大力度去做的。
全球創科熱潮,引發人才爭奪戰。有研究便指出,美國自1995年至2005年這10年間,有25%的科技初創(startups)都由外國出生的企業家創立,而他們擁有的專利也比美國人多1倍,10年多後的今天應已不止此數。澳洲、加拿大等國家最近1年,都紛紛推出吸納高科技人才的計劃,港府最近才推出科技人才入境計劃,已嫌姍姍來遲,而且仍還左顧右盼,觀望、「先導」!
吸引環球創科人才,要有海納百川的胸襟,美、俄固然人才眾多,但東歐國家,例如烏克蘭、匈牙利等「小國」都可能卧虎藏龍,不容忽視。其實,即使香港願意海納百川,人才也不會單單因香港有中國支持而來,而香港比其他內地城市,包括粵港澳大灣區各市,多了一個獨特而重要的優勢︰法制。
一國兩制,香港行普通法,而普通法在商業權益的保障方面,因有大量各式各樣的案例支持,參考就較完備,法制也可謂較為成熟而完善,而且特別適用於現代的商業環境;無論合約條文、知識產權等這類涉及創科合作的法律細節,都適宜在港草擬、制定、規範及執行。
因此,天下創科精英都將樂意在港與人簽訂合作協議,而涉及相關專業,如仲裁、知識產權保障諮詢、保險等所衍生的商機及職位,也將源源不絕。
相比其他中國城市,香港既然有這法制的優勢,好應該盡快對外加強宣傳︰一、香港獲國家級政策支持創科發展;及二、香港的知識產權及註冊專利權等都獲普通法的保障。對外加強宣傳旨在讓環球人才都知道,香港有國策支持,並獲普通法保障商業合作的權益,希望像華爾街吸到「叻人」、「美女」會湧到荷里活一樣,香港能夠發揮聚才效應,成為真正的國際創科樞紐,而在專才的集聚效應下,本地人才可透過交流、學習,有所啟發,共同帶動港經濟,向另一階段進發。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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