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7/2018
無情票控 欠同理心
今時香港需要整個社會,上下一心去積極應對難題,但有時卻因一些小事而受噪音干擾,影響共同前進的步伐。一如日前食環署人員在北角票控拾荒長者棄置垃圾,而引起的討論。
香港無疑講法治,但在講法、講理之外,社會更傾向講情,那並不是要執法人員徇私枉法,不採取合適的執法行動,而是希望他們在執行職務的過程中,多一些同理心,少一點硬板官僚,否則,無論前線執法人員有多充分的法律理據,若沒有同理心,自己便會失晒分。
今時公眾看到的是食環署職員不問情由,票控拾荒長者。事件中,雙方形象固然有強烈對比,強弱高低不在話下,但食環署還指他們會按情況及證據是否充分而執法,更稱現行法例並沒豁免個別人士不被檢控,故應一視同仁。
事實上,62歲的拾荒者「蘭姐」的確曾在行人路邊棄置「垃圾」,但據她和熟悉她處理紙皮情況的地區人士解釋,那是她因體力問題,需要分段、分批處理廢紙,才會把相關「垃圾」暫放在路邊。公眾人士看那些「垃圾」是蘭姐的「資產」,怎會被她棄置?食環署人員執法時,又有沒有其他考慮,包括要「交數」、選擇性票控等,就最引人關注。有人建議政府要從體制上,確立拾荒者的身份和作用,肯定他們對社會的貢獻,其中又涉及一些政府部門內架構的討論。其實,若簡單一點去看︰對這類弱勢社群,政府不但沒帶頭關懷,還要諸多留難,實難獲公眾認同。
蘭姐聲稱多年來一直是這樣做,今次食環署是否因要回應執法不力的指摘,故執法特別嚴苛?考慮到蘭姐的情況,例如她的體力,食環署又有沒有就「垃圾」的擺放位置及標識,例如掛個牌仔、寫張紙,由蘭姐「認頭」等,跟她協商?有時大家可能都不必講得太多太遠,只須靈活寬容去處理個別情況,相信就可減少不少前線執法人員與市民的矛盾和衝突。正如長者、行動不便人士過馬路,通常需多點時間,直至轉紅燈還在過馬路,若他們遭票控,大家又有何想法?
今次食環署人員不但穿便衣,而且在不預先勸喻蘭姐處理的情況下,直接票控也令人費解。若有人是初到當區執法,好應先了解一下當區情況,免招欺凌弱勢的批評。今時公眾普遍抱同理心,反強權,這樣票控絕不理想,也不會獲社會大部分人的認同,而只會再製造部門與社會之間的矛盾,甚至對立。
今時票控的是個62歲的女長者,而不是26歲男青年;過程中,沒有勸喻,卻只有「揸正嚟做」的無情,這種硬板作風只會進一步加深矛盾。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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