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2026 08:50
【黎智英案】財政司終止壹傳媒調查,清盤及刑事定罪已完成,陳錦榮審查員任期屆滿
財政司司長根據《公司條例》第845(1)(a)條,指示終止對壹傳媒有限公司事務的調查,審查員陳錦榮的任期已於本年7月27日屆滿。
政府發言人昨日表示,財政司司長經詳細審視情況及相關因素後,認為已無需要繼續調查。壹傳媒早於2021年12月15日被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頒令清盤,清盤程序仍在進行;其上市地位亦已於2023年1月12日被港交所取消。
此外,壹傳媒多名前高層人員已於2025年12月及2026年2月被原訟法庭裁定危害國家安全罪名成立並判監;旗下三間子公司亦在同案中被裁定罪名成立及判處刑罰,並於今年3月24日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香港國安法》及《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命令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已告解散。
財政司司長指出,壹傳媒的管治及財政問題,以及其高層管理人員利用公司進行不法行為,屬個別事件。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具有良好且與國際標準相符的公司管治制度,特區政府、監管機構和商界將繼續共同努力,確保香港維持高質素、公平及有效的市場,維護國際金融和商業中心的地位及信譽。
政府發言人感謝審查員陳錦榮出任期間展現超卓專業能力及高度專業精神,秉持客觀公正態度,克盡厥職,並向其團隊致以由衷謝忱。
《經濟通通訊社6日專訊》
政府發言人昨日表示,財政司司長經詳細審視情況及相關因素後,認為已無需要繼續調查。壹傳媒早於2021年12月15日被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頒令清盤,清盤程序仍在進行;其上市地位亦已於2023年1月12日被港交所取消。
此外,壹傳媒多名前高層人員已於2025年12月及2026年2月被原訟法庭裁定危害國家安全罪名成立並判監;旗下三間子公司亦在同案中被裁定罪名成立及判處刑罰,並於今年3月24日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香港國安法》及《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命令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已告解散。
財政司司長指出,壹傳媒的管治及財政問題,以及其高層管理人員利用公司進行不法行為,屬個別事件。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具有良好且與國際標準相符的公司管治制度,特區政府、監管機構和商界將繼續共同努力,確保香港維持高質素、公平及有效的市場,維護國際金融和商業中心的地位及信譽。
政府發言人感謝審查員陳錦榮出任期間展現超卓專業能力及高度專業精神,秉持客觀公正態度,克盡厥職,並向其團隊致以由衷謝忱。
《經濟通通訊社6日專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