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9日專訊》據《澎湃新聞》從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獲悉,經群眾舉報
,該局對上海盒禮網絡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涉嫌修改服務協議未按規定期限公示的行為,予以立案
調查。
該舉報稱,去年年底,盒馬將會員運費規則從一個月免費31次,變更為1天1次,這一變
更只公示了2023年12月20日-21日兩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三十四條規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修改平台服務協議和
交易規則,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公開徵求意見,採取合理措施確保有關各方能夠及時充分表達
意見。修改內容應當至少在實施前七日予以公示。
公開資料顯示,盒馬成立於2015年,是阿里巴巴(09988)集團旗下的日用品及生
鮮新零售平台。上海盒禮網絡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為盒馬App的運營方,杭州寶軒投資管理有限
公司和上海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各佔股50%。(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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