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0日專訊》北京市委貫徹《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
式現代化的決定》的實施意見今天發布。
意見提到,完善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加快建立符合首都特點的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加大保
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滿足工薪群體剛性住房需求;健全支持城鄉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的
政策機制,發揮住房公積金保障作用;優化房地產政策,適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優化商品住宅用地交易規則,改革房地產開發融資方式和商品房預售制度。
據北京市政府網站信息,對普通住宅的認定標準須同時滿足: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
(含)以上;單套住房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含)以下;5環內住房成交價格在85000
元(人民幣.下同)╱平方米(含)以下、5-6環住房成交價格在65000元╱平方米(含
)以下、6環外住房成交價格在4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至於非普通住宅,簡單來說
,即單套建築面積超144平方米及成交價格超市價的豪宅。(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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