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培忠父子涉隱瞞秘密「買殼」串謀欺詐罪成
09/12/2024
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其子詹劍崙涉嫌在2015年期間亞洲資源配售時隱瞞秘密「買殼」協議,詐騙聯交所、該上市公司及其董事會和股東,涉及犯罪得益逾4200萬元,被廉署控告兩項串謀欺詐罪,同案65歲女子亦被控1項洗黑錢罪。3人不認罪受審後,法官練錦鴻今於區域法院裁定3人罪成,並取消詹培忠父子等3人的擔保,須還柙至明年1月8日作求情及判刑。控方稱,屆時將申請充公詹培忠涉案財產。
3名被告為時任亞洲資源大股東董事詹培忠(75歲)、時任亞洲資源主席詹劍崙(52歲)及無業女子王蓓麗(65歲);同案另有一名被告商人馬鐘鴻(48歲)已潛逃遭發拘捕令。
申請充公詹培忠涉案財產*
本案原本尚有一名被告馬鐘鴻(48歲,商人),同樣被控兩項串謀詐罪,及一項洗黑錢罪,但他提堂期間潛逃,法庭已發出通緝令。詹培忠父子曾申請永久中止聆訊,但被駁回。
控方案情指,馬鐘鴻於2013年欲收購空殼上市公司亞洲資源,並與詹氏父子接洽,同意以逾2億元「買殼」。其後詹氏父子隱瞞有關協議,並在兩個月內透過配售新股及發行可換股票據,藉以攤薄原股東的股權,讓馬安排親信吸納股份,掌握上市公司控制權。
其他小股東失去強制收購權利
法官指,詹培忠在成為亞洲資源的單一大股東翌日,詹劍崙已被委任為執行董事,更在兩個月內成為公司主席。法官認為,詹培忠實際上是利用其亞洲資源單一大股東之權力,安排詹劍崙成為執行董事及公司主席,視該上市公司為私有財產,與馬鐘鴻等人達成買殼交易,並訂下了實行方法。
法官又指,馬與其他人進行協商以求以買殼方式得到公司的控制權雖然本身並不犯法,但他隱藏身份,目的明顯是意圖隱瞞個人盤算,不用向其他股東交代就亦令負責監管公司運作及維護小股東權利的一眾股東未能發揮監管之責,更令其他小股東失去強制收購的權利,亞洲資源亦最後變成其私器,小股東的利益亦變成其個人野心的犧牲品,亦令聯交所未能發揮監管的作用。
撰文:經濟通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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