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7日專訊》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在施政報告記者會表示,減烈酒稅政策
的目標是發展烈酒貿易,促進餐飲旅遊高消費行業活動,會帶來相連效益,相信影響正面,當局
會評估跟進。
陳茂波指,在衡量這措施時,亦參考了當年取消紅酒稅的經驗。從貿易角度,取消紅酒稅後
,進口紅酒價值升了3倍多,但銷售增加只是雙位數,促進高價值紅酒貿易效用明顯,但未有令
飲紅酒的人數大幅增加,直至去年人均飲酒量與撤銷葡萄酒稅時差不多,政府會參考有關經驗,
密切留意。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說,高價烈酒佔市場15%,量不算多,但當局對烈酒貿易量
增長有樂觀估算。他相信烈酒貿易量增加帶來的效益,遠多於相關的物流存倉成本增幅,同時,
減烈酒稅會帶動物流和儲庫、旅遊和高端餐飲消費等高增值產業發展。
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發表施政報告宣布,即日起進口價200元以上的烈酒,200元以上
部分的稅率由100%減至10%,而200元及以下部分,及進口價在200元或以下的烈酒
,稅率則維持不變。(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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